房屋交易管理与不动产登记分属两个部门弊端多 建议从省级层面将房屋交易管理职能划转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

房屋交易管理与不动产登记分属两个部门弊端多建议从省级层面将房屋交易管理职能划转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列为“2017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软’项目”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党中央、国务院确定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自2014年11月国务院公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5年6月国土资源部通过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各级党委、政府也明确作为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事项而为之努力,县(市区)也于2016年6-7月份落地实施。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是行政审批制度的重大改革。目的是为了方便群众、简化程序、节约资源。在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中,涉及人民群众最多、最广的业务是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的交易、转让、抵押、登记,而这些业务体现在具体的登记中。依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规定,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分别负责房屋交易管理和不动产登记工作,县(市区)普遍将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置在国土资源系统,涉及不动产登记职能、人员编制与登记资料全部划转,住建系统保留房屋交易管理职能。随着各地不动产登记工作陆续启动运行,由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职责分离导致的弊端却不断显现,甚至影响到整体工作的深入推进。主要表现在:第一、办理提效便民难。房屋交易管理与登记是房屋产权管理链条中紧密相连的两个环节,将房屋交易与登记的职能分离,会导致办理环节增多、办理程序复杂、办理时限延长和重复提交资料等问题。办理不动产登记时,要先经过建设部门房地产管理处审理告知后,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时需要准备两份资料,最少也要跑三趟,还要相隔多天。以两手房交易为例,房地产管理处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二套资料中,重复的有:身份证、结婚证、契证、总图、分布图、买卖合同等复印件,有的还要多份,每办理一件,将增加近30张纸质存档、近40张的扫描录入归档(不考虑复印的资源浪费),案卷归档数量、扫描录入工作量、存档容量和管理难度大幅增加。  第二、数据实时共享难。由于当前国土、住建两部门之间的数据系统不兼容、产权信息不一致,数据库技术标准、接口要求也不统一,房屋交易管理与不动产登记的数据根本无法实现实时共享,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都受到严重影响。  第三、监管责任确定难。职能分离后,如涉及协助司法部门查封、楼盘表的建立、测绘成果的审核和购房资格审核等关联性工作的监管主体确定和责任分配比较困难,办理程序设置上仍存在模糊地带,极易发生相互推诿、扯皮的情况。   针对上述因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职能分离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部分先行地区采取了不同方式化解,如丽水市、台州市玉环县已将房屋交易管理职能整合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杭州市正准备进行职能整合;而天津市则整合了国土和住建系统,设立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早已设立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彻底解决职能融合难题。目前,基层的两个部门按部就班,房地产管理处仍在接纳资料新建档案,群众办证时来回奔波、叫苦连天又无可奈何,办事人员工作繁杂、辛苦,劳民又伤财。为了更好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改革精神,摆脱部门占居“属地”的想法,重新划归整合职能,实行单一收费,为此建议:从省级层面将房屋交易管理职能划转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列为“2017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软’项目”,从审批设计上整合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职能,做到交易登记职能融合、系统软件和档案管理合一,确保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的高效、安全、便民。部门、百姓、经办人员普得实惠的项目是最好的民生“软”实事项目。三门县政协专职常委:吴伟明联系电话:666698(13819690698)联系地址:三门县政协 2016年11月24日
吴伟明:  你好,对于你所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转交给相关的业务部门进行认真讨论研究。感谢你的来信!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2016/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