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省考考上了公务员,如无意外是今年11月中旬可以入职了。之前的工作也是政府雇员,一直有买社保。但听新单位的人说,公务员新入职前几个月,由于档案调动等原因,要等到所有手续办好了,才会把入职一来的工资一起发到我们手上。社保会进行补缴。那么问题来了,是不是意味着,这几个月就出现社保停买的情况。那么如果我到医院看病,是不是就不能医疗报销了?因为社保一经停买,再重新购买,要等好几个月才能正常实用医疗报销。如果是这样,那就怨了,毕竟我是有工作的,社保也不是故意的不买(不可抗力),能不能让新单位开具一份证明,证明我有工作,社保也会补缴。让我在这段期间的医疗能够进行报销?谢谢
根据《佛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参保人或其单位停止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自停止缴费的当月1日起停止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停止缴费当月内未办理重新参保手续的,按本条第一款重新计算等待期。用人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逾期(含逾缓缴期)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在补足欠缴的保险费后,由职工医保基金依照本办法支付新发生的费用。新发生的费用指办理补缴次月起发生的医疗费用。因此,参保人单位应按要求为参保人及时申报参保并缴纳费用避免影响待遇的享受。
2016-10-25 12: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