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龙门镇政府LY16030300024“关于解决龙门镇湖一村村民饮用水的诉求”的回复,我感到非常的震惊。作为政府部门,人民的公仆,回复的如此的轻率、随意:
1、“我下村领导干部有去核实调查”,调查的结果呢?水质是不是真的与我描述的相符,如果不符请,请拿出水质检验报告;
2、“问题也反馈区铁办,此事需区铁办来协调解决”,说明已经查明水质存在问题,是安装自来水,还是引山上的山泉水,,请拿出解决的方案来。
3、“此事需区铁办来协调解决”,没有体现解决的时间,或者正面回复如何解决和解决的时限。
在此,再次恳请市信访局监督该事件的处理进度,给人民一个满意的 ,谢谢!!
您好,针对您所提到的问题,我镇3月初已提交初步处理建议交至铁办,区铁办正在研究,尚未给予我镇明确答复。谢谢!(新罗区龙门镇人民政府于 2016-3-24 11:1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