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先生来电反映:他于今天早上8点左右在福安市打出租车,(车牌号为闽JT6833),司机停车说要10块钱,但不打表,如果不同意就拒载。近段时间福安市大部分出租车起步价都涨到10块钱。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给予处理。
经调查,情况属实。已将情况向安泰公司进行了通报。公司已对该车司机进行严厉的教育和批评,并在大会上进行通报。
我所对该公司进行了以下处理:在2015年出租车企业及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中对公司及驾驶员给予记投诉一次,并给予相应的扣分。并要求公司要加强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培训,认真学习遵守《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和《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规范经营行为,合法经营,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运管所于 2016-2-23 09:2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