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公共屋面养鸽子臭气冲天

上杭金山商业城2号楼南C幢,顶楼一业主私自占用屋面商业性养鸽子,造成小区臭气冲天,老百姓居住环境卫生无法保障。其本人住其它地方,之前其它业主一直到物业投诉,但物业以上届物业未处理此事为由一直无法处理,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取缔,给老百姓一个美好的家园,谢谢。
2017年9月19日,本局依法受理了你在龙岩市12345行政服务平台提出的信访事项(诉求编号: LY17091500064),经调查核实,现作出处理答复意见如下:
一、你的主要诉求
反映上杭县金山商业城2号楼南C幢业主私自占用屋面饲养鸽子,造成环境污染,请求处理。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上杭县金山商业城2号楼南C幢孔某某户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于2010年11月、2011年11月起占用小区公共用地,在金山商业城二区楼顶搭建两处铁皮房,用于鸽子饲养。占地面积分别为35.34和26.79平方米。我局于2017年9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向该户送达了《约谈通知书》(杭城执〔2017〕L17号),并制作相关的案件笔录。
三、处理答复意见
孔某某户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在金山商业城二区楼顶搭建两处铁皮房的行为,违反了《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其搭建的铁皮房属违章建筑物。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我局已责令该户将违章搭建的铁皮房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若该户在期限内未作出整改,我局将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上杭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9月27日
(上杭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 2017-9-27 17:0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