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梁湖镇皂李湖村杏林路前1号 陈鑫刚家存在长期偷用电的可疑行为;因他办有家庭作坊,使用工业电焊机,而且空调等高耗电设备经常通宵使用,一年四季空调使用从不吝啬!但据家人不经意透露,每个月的电费却仅仅只有20-60元之间;为坚决维护国家关于电力设施的相关决策,也使每个公民尽到应尽的义务;望区供电局严查其用电及线路;偷用电的行为和逃税漏税是一样的,是社会的毒瘤,社会的蛀虫;望电力局依法严厉打击,以儆效尤!
经核实: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梁湖镇皂李湖行政村湖塘下自然村杏林路前1号,户号1712111463,户名为绍兴市上虞区梁湖镇聚鑫摄影器材厂。每月电量300度左右。且装在围墙外,接线均正常,没有窃电现象。也没有反映人所说的每月只有20-60度电量。
上虞区供电局 2017/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