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费

去年7月份房产公司通知我收楼并缴交管理费,因房子质量问题我要求房产公司整改合格后再收,今天我去收楼时物管公司要求我补缴之前因质量而需要缴交返工维修期间的物管费.请问合理吗?我需要补缴吗?
你好!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业主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也签订了一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交付条件进行了约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交付业主前后的物业服务费的缴交责任主体及时间都作了规定,请你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如出现争议无法解决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013-09-03 19:4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