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从今年4月份中旬申请解散后,随后申请了成立了另外一家企业,说新公司到10月份会结束运营。所以到目前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且企业发的5月和6月的工资单里也没有见扣除社保,不知这样是否合法?该如何投诉?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据您所述,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请您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2014-07-08 13:3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