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突然下文件,要求全茂名的购房合同已签订的购房户在11月1日前缴纳契税,不然就给违约金,离11月1日还有几个工作日,现在茂名房产局天天还没有开门就爆满了,你这样的通告经过大脑了吗?考虑过外地的民众吗?
用屁股制定的决策...连个缓冲期都不留给民众,脑残.
最终交房的测绘面积都还没决定,就先交契税,交房时一旦面积不符合,最后还得跑一趟多退少补,纯粹是自找工作量的决策。故意向让大家跑多几趟交手续费?
一会这个规定,一会那个规定,折腾!
为什么总是这么赶?
就不会把收契税的时间点订在收房后?最终测绘面积也知道了,不知道省多少麻烦。。然后政策出台前提前打招呼,让大家有充足的时间去做准备?
房还有一年多才交房,如果到时开发商跑路了,税还退吗?房还能收吗?茂名开发商真是很黑,难怪发展不起来。
就是,现在交钱还不可以办理房产证,还要等到交房验收合格后,测量实际面积后,多退少补。真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我的理解是缺钱了,要割购房者的韭菜了。
部门之间难道不能建立信息共享的渠道吗?
根本不知道发生什么事
还两学一做呢
涉房的都要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