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调整方山路原利民皮鞋厂规划方案的建议

方山路原利民皮鞋厂(占地面积约18亩)位于方山脚下九峰公园边上、内环快速路西侧、方山路北侧,又处在主干道内环高架互通的入口处,拟规划建设18层的高层住宅,这对城市品质影响较大。一是公园周边不宜建设高大建筑(如西湖周边一样),应适当控制建筑物的高度。二是从建设美丽高架互通入城口考虑,此地块宜以绿化绿地为主,打造市民休闲的景观公园,以提高城市品位。三是为了与民争利,选择在高架桥边上建设高层住宅,既不宜居,也与周边环境不协调,会造成方山路和康乐路的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四是施工对边上的老房子(雅仕苑)结构安全影响较大,老百姓反对声音高,误会是官商勾结工程。从城市长远发展和明生工程考虑,建议调整方案为盼!另外多说一点个人意见:我认为永宁江两岸开发也要提高档次。目前,永宁公园北岸密密麻麻的住宅很不协调(特别是高处看),浪费了宝贵资源,建议学习学习上海黄浦江和杭州钱塘江的开发。
热心市民你好:你于2017年4月7日网上向领导信箱反映的事项,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作如下答复: 为了更科学合理的进行台州市黄岩分区HDC100(方山)规划管理单位方山路北侧、内环路西侧地块的规划管理和建设,实现经济、社会、环境三效益统一的建设目标,2011年6月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了《台州市黄岩分区HDC100(方山)规划管理单元方山路北侧、内环线西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中该区块的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2.2,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建筑限高≤60m。内环路西侧20米为防护绿地。2016年12月台州市规划局出具的 《关于黄岩区东城街道内环线西侧、方山路北侧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通知》(台规条[2016]30009号)9.1内环线规划道路红线至规划建设用地东边线控制为城市绿线。9.2本项目代征的绿地为城市公共绿地,由本地块中标单位与住宅区环艺统一设计、同步施工、同步规划验收。建成后无偿移交园林绿化机构管理。 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的通知》(台政办发[2012]187号)第十九条,沿城市高架道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其沿高架道路主线边缘线的后退控制距离不得小于30米,其沿高架道路匝道边缘线的后退控制距离不得小于15米。台州市黄岩梁泰置业有限公司商业、住宅及配套设施用房项目与内环高架路最小距离是38.82米,是符合技术规定要求的。 地下室开挖以及主体建设可能会造成周边小区的建筑质量安全问题,主管部门不是规划部门。建设方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需要拿出施工方案,通过专家论证后才能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此后方可实地施工,具体由建设主管部门在相应环节把关。 2011年黄岩对永宁江两岸有做过专门的规划研究,2012年完成了《黄岩永宁江(城区段)两岸概念性规划研究及城市设计》第一阶段的成果完善。研究指出永宁江作为黄岩的母亲河,其沿线两岸的开发和建设,可以有效提升基地周边地块的土地价值,打造黄岩城市特色,对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黄岩区规划管理处 2017/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