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有化学处理工艺的.
什么才算是化学处理工艺?报告表和登记表有什么区别?如何申请?
如果没有这两个表,会有什么处罚?
“化学处理工艺”应指的是生产过程中采用化学技术方法对原料或产品进行处理的一种工艺。建设单位应结合建设项目生产工艺情况,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评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为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3种类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须委托有资质环评机构编制,由建设单位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制,建设单位可直接登录项目所在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公众网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栏目进行网上备案。
未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填报报告表和登记表,擅自建设投入生产视为未验先投,将依法受到处罚。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三十一条
第二十五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处分。
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有本条所列违法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处罚。
2017-08-02 22: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