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东一村民因这“壮举”,被请进了派出所


未经相关部门许可,在没有采伐证的情况下,柯桥区稽东镇一村民竟私自上山采伐林木,花20天时间,将一座山头上的树木全部砍光。目前,该村民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6年年底,柯桥区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稽东镇竹田头村通往横路岗的村道边上,堆放了很多木头,怀疑是有人私自上山砍伐林木。
接到举报后,森林公安局立即联系稽东派出所前往调查。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路边堆放的木头长短不一,分成五六堆堆放。被采伐的树木有松树、杉树以及一些杂树。根据木头的锯口看,被砍下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经走访调查,民警很快得知,这些木头是附近一村民裘某砍伐的。警方随即依法对裘某进行了传唤。据了解,裘某今年61岁,是一名木工。裘某说,路旁的木头确实是他从附近山头上砍来的,而这个山头是由同村的3个村民承包。由于他们准备在山上种植香榧树,于是找他来先把山上的其他树砍掉。
伐树是不收钱的,但是砍来的树可以收为己用,于是裘某欣然接了这个活。仅用了20天,他就砍完了山头上的树木。而在此期间,他并没有经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柯桥区森林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调查,裘某砍伐的林木超过21立方米。按相关法律规定,如要上山采伐林木,必须要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证》,并写明要采伐的树种、数量,以及采伐的时间、地点等。而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超过20立方米,则需追究刑事责任。
“很多人对法律法规不够了解,以为自己承包山地上的树木,就可以滥砍乱伐。也有人不按照《林木采伐证》上的规定,随意超出砍伐时间期限和数量,这同样也触犯法律。”柯桥区森林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警方已依法对裘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也将对雇佣裘某砍树的3户人家做出相应处理。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自家山上的树不让伐,是什么理由

处理合法不合理。

这太搞笑了,一年给了几十块生态公益林补贴,自家的都不准砍了??

柯桥森林管理部门找事!
没事找事情!
你们去上面高墩--霞堡看看----最请你们拿出合法的手续来!
真是瞎你们的狗眼!

他们把自家的杂七杂八的山清理,最经开荒然后进行种植香榧,是经济林!造福子孙后代!应该表扬并且还有奖励!

是的,这两个村山上的树,毛竹,都被砍光了,种了几颗红豆彬,好像也没有人来管过。

不要脸的ZF,脑子一根筋

龙东-高阳村的村民劈山种香榧的多了去了----------
他们难道活过来了?------

社会变态有什么办法!喝着我们保护的水,我们还要被指指点点,说我们拖绍兴人后腿,吸着山里人的优质空气,说我们烧柴污染空气!请问城里人,你们为这个环境做了什么,为了你们生活品质来牺牲山里人的生活所需,你们好意思吗!

哎,没靠山
如果是村领导砍伐估计不处理,还能弄点奖金什么的。

如果种植香榧林己审批。
该事件应该情有可原的。望相关部门酌情从轻,或行政处罚下。

希望人性化处理

这个砍伐好像是合情合理的吧,人家承包下来的时候肯定是说明了用途的,不将原来的杂树砍掉怎么种香榧?

稽东老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