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中兴文经开区十四路建设征地补偿的疑问?望回复。


自修十四路以来,一直有一个疑问存在于老百姓间,(修路是好事,方便大家出行,改善城市交通,老百姓肯定是支持的,但修路必然需要占用土地,问题在于有部分集体土地堰塘(以前是村社组织大家修的,理当属于村社大家集体财产)是属于村社的,占用的堰塘,土地是否有征收补偿,如果有,这些补偿费用,具体的去向该是如何支配,由何人来支配),如今十四路已快成形,村社并没有具体的说明集体土地,堰塘的补偿具体是多少与何去何从,村社的老百姓很关心这个问题,望经开区能够为大家释疑!

这些征地赔偿款统一由村委管理支配试用,村民就不要惦记了!

去兴文管委会咨询啊

你好!感谢你对巴中经开区发展的关注、理解与大力支持,同时也希望你参与监督,发挥你的聪明才智,为经开区的事业分忧解难,奉献你的力量。
你在网上反映土地“两费”、堰塘补偿费用是由经开区国土分局锁定、测算相关费用,该补偿范围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也由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村民大会讨论,制定分配及使用方案(如:公益性事业开支、办理被征地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分配等)报政府审批同意后,再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会议通过,按此方案执行。若你还有其他疑问请直接与中营村支部书记魏志同志联系。
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兴文街道办事处
2017年8月21日

该补偿范围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也由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村民大会讨论,制定分配及使用方案(如:公益性事业开支、办理被征地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分配等)报政府审批同意后,再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会议通过? 回答得有道理,既然是集体的收入,理当公开透明的支配,但是公开,透明在哪里呢?村社很多人在问,因为大家并没有看到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