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都是外地户口,但都在南海工作,目前我在职,但老婆辞职(无业),以我的名义在佛山禅城购有一套住房(婚后购买),我本人有支取过公积金,但老婆的公积金如何才能支取呢?如果支取,是否可以全额(个人+公司)取出,或是否要按通行做法在账户中保留至少500元?
终于等到您的回应:handshake 。谢谢。
(1)根据您上述的情况,您妻子是可以申请提取她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但由于您的购房合同只是单个人姓名,所以您妻子申报提取业务时,必须提供与您婚姻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或户口本(上边有登记您们婚姻情况的),其他的手续与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一致,请登录www.fsgjj.gov.cn查阅相关资料和手续须知。
(2)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您妻子离开工作单位后,工作单位应为其办理个人明细的封存手续。这是单位法定的义务。在单位未办理封存手续前,如果妻子申报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因为您妻子是第一次申报,所以需单位在《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支取申请表》上加盖公章确认,这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事项。如果在单位办理了封存手续后办理提取业务,虽然您妻子是首次办理提取申报,也不需原工作单位加盖公章确认,可携带手续须知要求的资料,直接到我们前台办理。
以上回复,如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提出。我们将继续回答。谢谢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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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再补充一点:可提取额,按您妻子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余额(含个人缴存和单位缴存两部分),在留足500元的基础上计算。
[ 本帖最后由 fsgjjfh 于 2010-05-2014:13 编辑 ]
2010-05-19 13: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