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佛山一中高二的学生,首先列出清明节放假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清明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共3天。
国务院办公厅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
可是我们高二的学生就必须在4月3日星期六上午(至12:00)上完自修才能放学,这不是出发点好不好的问题,这是违反国家规定的,而且是强制性的问题,对此我们高二学生很反感。
尊敬的领导们,对于我,是非常尊敬你们的,我希望你不能因为佛山一中是重点高中而持纵容态度。而且,我觉得你们教育局是办事效率非常高的机构,会在第一时间(即最迟星期六早上,最好不超过八点)叫停佛山一中这种举动。而且,我也不知二中、三中的情况怎么样,希望你们也跟进一下。
而且,我们高二要留下,高一却可以回家,这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为什么他们就享有休息权,而我们就被侵犯休息权呢?是不是我们比较接近高考呢?而且不只是清明节放假,平时星期六也是一样,他们能放假我们不能,那为什么我们高一的时候有没有星期六放假呢?而为什么你们又不管呢。我只能说,我们受够了,我们要反抗,我恨为什么初中的时候不告学校进行补课(还要收钱)。我们处处在剥削之中。不要说学校的出发点是好的,学校显然违反放假规定。这就好比犯罪,或许你出于自卫弄伤或杀死抢劫的人,你可能也要负很大的责任。而且学校的借口是因为我们太懒散,我觉得这有一部分程度是归咎于学校周六自习的规定,学校这样囹圄学生,学生当然不会卖力了,当然懒散了,干脆让我们自由,这才会让我们多爱学校,让我们多爱学习,觉得高中是一种美好的学习生活。
其实我知,其他学校比如二中、三中比我们补的更疯,但是,我觉得很多东西是不能比下去的,比如你说我比你穷,但我会穷得过非洲的难民吗?显然不会,就是这样的道理。教育局应该处处彻底的根除这些恶性的举动,中国教育才有希望。
至于为什么我能“逃”出来,是因为我请了假,但我始终是为了所有高二的同胞着想,我心系着同学,心恶着囹圄。
最后,我会猜到最后的结果,我觉得很大程度上会徒劳,事情是不会有进展的,而且清明节过后便会变成“先斩后奏”的局势。你们教育局往往都会帮着学校,而有大部分时间不会接受学生的意见,我们学生就是没走过社会的,没经历过世事的。学校、领导永远是对的。但是,我只是想反抗,因为我觉得我们失去了太多,而且这样的强迫既不会得人心,也不会让我们的学习有所进步,反而增加了童年阴影。我只是不想为我的学习时光感到后悔!
目前,国家、省和市均没有对普通高中阶段补课提出明确的政策,但明文规定不得收费补课,因此,教育行政部门均密切注意各高中学校是否存在违规行为。也欢迎社会各界和家长的举报和监督。
2010-04-02 21:3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