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洋坊村的村民,属于两女低保户。我们村村长没有把低保户资金按相关规定分发,而是把自己家人列入低保户,把资金分给他们,而真正的低保户没有任何补助。故请相关部门调查落实。
感谢您对朋口镇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经朋口镇民政办工作人员调查了解,龙岩12345投诉平台诉求编号LY14031400015的诉求者,钱振华,男,出生于1974年7月5日,身份证:352627197407053216。家住连城县朋口镇洋坊村,家庭人口4人。妻子,郑梅,身份证:510223197410272242;长女,钱莉芬,身份证:350825199706283228,大学在读;次女,钱莉聪,身份证:350825200207103224,初中在读。该户是2004年—2008年低保对象。钱振华自2012年9月至2014年3月在朋口镇工业园区窗帘厂上班,月工资2400元; 妻子郑梅至今还在朋口镇光伏电子公司上班,月工资1500元。在2014年度低保村级评审时,村两委及村民代表一致评定钱振华已脱贫,不再符合享受低保的条件,所以没有再次被评为低保对象。同时洋坊村低保评审程序严格按民政局有关文件精神操作;低保金全部发放到低保户手上,不存在其反映的村长擅改低保名单、独占低保户补助金的现象。
(连城县朋口镇于 2014-3-27 11:1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