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城新天地开发商与物业互相踢皮球坑老百姓血汗钱

市长:您好!本人是华城新天地花园15-2-1604业主,本人所购房屋已于2016年6月30日通知交房,但因房子外墙漏水一直处于维修状态,房子的维修维权也是一波三折多次催促开发商都是敷衍了事。今年6月本人在诸暨在线上发表文章控诉华城开发商才在街道工作人员的督促下对外墙进行了认真的维修。这次维修距离交房通知书已经过去一年多了,经过一个多月的观察未发现外墙出现新的漏点,本人决定交房并对房屋进行装修,但是物业要求我从接到交房通知书开始缴纳物业管理费,不缴纳物业费就不给房屋钥匙。《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新建商品房因质量问题在维修期间的物业费由开发单位承担,开发商还应给业主相应的经济赔偿。在我提出以上要求后物业经理带我们跟开发商工程部经理沟通,但是蔡总表示这个不在他的权力范围之内又把问题推给物业,在他们互相推诿的情况下问题一直没有解决,物业也一直不肯给我们钥匙装修,我们已经请好了装修队伍国庆就要进场。在这十万火急的情况下我在诸暨在线上控诉华城开发商跟物业种种不作为,但是街道到现在也没有给出相应的回复。 我们是刚需,现在都在外面租房子住。好不容易买了房子等到房子交付,又经历了漫长的维修维权之路,现在开放商跟物业又联合起来坑我们老百姓的血汗钱。恳请领导能尽快帮我们解决问题,要不然我们也只能哑巴吃黄莲先交钱拿了钥匙再维权了。
赵橹燕同志:你于2017年9月27日,向领导信箱反映的华城新天地花园15-2-1604交房问题信访事项,我单位于10月9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根据你反映的情况,我局职能科室工作人员已赴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公司处了解情况,并多次督促开发企业妥善解决与业主的交房纠纷问题。开发企业表示已于2016年6月30日通知业主交房,业主一直未予领取钥匙,且外墙维修不影响房屋整体的交付使用,相关物业费应由业主自行承担。因协调不成,建议你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诸暨市人民政府(复查地址:诸暨市信访局)或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附:信访人基本情况(姓名:赵橹燕,电话:13666674167)
诸暨市住建局 2017/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