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派出所户籍居住证办理人员不作为

9月22日,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本人老婆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公司开具的工作证明及相应证明、表格到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南水派出所办证大厅户籍办理居住证办理窗口代办理本人老婆居住证地址更变及延期业务时,居住证办理窗口工作人员拒绝办理,理由是2016年6月1日出台的最新政策不能代办,需本人办理。本人提出其他派出所都可以代办为什么这里不可以的异议及请工作人员出示相关政策的文件号或文件方便本人查询时,工作人员不理会,说一定要本人来办理,不然不知道本人是否在珠海,我出示我老婆公司开具并盖公司公章的证明,说我老婆上班要周六日才休息,没时间办理,能不能代办。工作人员不理会我提交的证件和证明,就说证明随便找个公司都可以开,除非本人到场,不然不给办理。我说办理表格上都有代办理这一栏,为什么不可以,工作人员说最新政策就是不可以。我让工作人员提供我最新的表格,工作人员不给我提供。回来后我查阅相关政策及市公安局网站上2016年6月15日登出的“群众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指引”中都明确规定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业务时,同时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原件可代为办理。由此可见南水派出所居住证办理窗口工作人员存在业务不精,行政不作为,刻意刁难,不为市民服务等行为!影响到了广大市民的日常生活。
按照规定,邓某的代办行为不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我局以电话联系邓某,邓某表示理解我局工作。
市公安局 2016-09-26 15:2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