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北市场北六区后的菜市场门口有一对残疾男女搭档怀抱2个月大的婴儿乞讨。在柯桥其实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到未成年人乞讨。就这条消息本身而言,提供的信息并不完整,并不能认定其中的婴儿一定是被拐卖,但是其中有两点还是非常明确,第一,涉及未成年人。第二,孩子在睡觉,没有任何动静。结合一些其他案列,成年的乞讨人员,往往会给一些孩子,服用药物,让他长期睡觉,以博得大家的同情牟利。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1条明确规定,“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构成治安违法行为,将被“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刑法中也规定了以暴力、胁迫的手段,组织残疾人、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乞讨的,应当立案。本罪为行为犯,不需要造成乞讨人人身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胁迫的手段,就应当立案予以追究。
也就是说,对于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的行为,因为涉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属于公诉案件。无论是否有人报警,警方都应进行相应处理。而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时候,我们会发现身边并不缺少这些行乞的未成年人。
当人有人会说,现在我国已经废除了强制收容制度,收容所方面对付乞讨者手段有限。在未成年人乞讨的事例中,已经不是收容的问题,已经触犯刑法。而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在2011年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公安机关发现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应当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其中由成年人携带流浪乞讨的,应当进行调查、甄别,对有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嫌疑的,要依法查处;
即使对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携带流浪乞讨的,也应当批评、教育并引导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无力自行返乡的由救助保护机构接送返乡,公安机关予以协助配合。
所以在以上事件中,在咨询这么透明的情况下。有关部门不可能不知道这种现象的存在,依法也不能不闻不问。
习以为常了,谁会管啊
不用说了,肯定是人贩子了,真是自己的娃,能出来抛头露面?
可怜丢娃的父母肝肠寸断,这里却变成生钱的工具.
希望国家多开展人贩子专项打击,抓到一个杀一个.不要给贩子人渣任何生还的机会.
柯桥政府不作为
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给他们东西,不用多久就会离开
这两个人前几天我在秦望那个超市门口看过,看到盆子里很多钱,男的在数钱,女的装手装势不知是干嘛?小孩睡地上。
抓人贩子不是嘴巴说说的 没有私人的经费谁给你去找啊
之前绍兴市区的垃圾桶里还发现了死婴。
据说是乞讨的人扔的。
楼主既然看到这个情况了,就应该拍个照片下来。发布到网上。你的举手之劳,能挽救一条生命呢
以后看到这种情况,都拍下来
我在想为什么国家对人贩子这么仁慈
如果国家把人贩子抓到一个解决一个
看看是不是还有这么多的人贩子
还有这么多的孩子被骗
说到底,还不是国家轻点的关个几天放出来了,重点也就关个几年
与利益对比,这点冒险又算的了什么
老百姓还是看住自己的孩子,保住自己的东西
民不与官斗,官也不为民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