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水木莲花物业

投诉水木莲花物业态度恶劣,私自挪用房屋修缮金,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二级物业管理资质,请相关部门处理
该诉求件正在处理中。(新罗区住建局于 2017-1-10 13:05回复)
华先生:
您的网络信访LY16122400019号我局已收悉。现就我局职权范围的问题答复如下:
诉求:投诉水木莲花物业态度恶劣,私自挪用房屋修缮金,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二级物业管理资质,请相关部门处理
答复:水木莲花小区目前是城市花园物业公司在管理,针对物业态度恶劣,我局已告知物业公司要加强监管,提高物业服务品质,加强对员工的服务培训工作,同时,要求业委会加强监督履约情况,并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水木莲花小区的公共维修资金业主委员会于11月份已在小区公告栏向全体业主公布,业主也可至物业管理处查询公共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同时要求业委会加强公共维修资金申请过程的监督管理,做好申请前、中、后的监督管理。
城市花园物业公司于2014年9月取得二级资质,由福建省住建厅负责审批,因此不在我局职权范围内。(新罗区住建局于 2017-1-10 17:0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