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流转”柯桥区政府、区国土资源局 、区规划局知道吗?|&ds=1&page=1#76972351
2013年就开始搞的绿化工程,居然是柯桥区人民政府(2015)14号专题会议纪要批准的,先上车后补票的做法,法律禁止的事可以通过政府会议纪要变通。权大于法。
回复实质就几个字~师出有名,但没依法出师。通遍大论,全是废话。
镇政府的一个会议纪要都这么牛了?
人民怎么供养了这么一帮法盲,明文规定都敢违,那还有什么事不可做的?
楼主说的那个地块,现在绿化挺美观的,比原先光秃秃的好多了。
楼主也气馁馁,毕竟绿化也是件好事情。
国家或政府建设,我是支持的,但是,必须依法施政,眼前的美好是建立在我们农户的合法利益之上,在我的地上造了几间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和景观亭子。农业土地流转不能改变农业用途,这是《土地流转法》上规定的。
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政府的根基,政府侵占群众利益,伤害了政府自身的根基,为保持政府大厦形象,故,需要维稳。
每天顶顶,更健康
顶顶顶。
说的太好了!
顶楼主,向违法的无赖政府开炮,依法治国任重道远
政府要征地,都有法定程序,但有一些人,急功近利,置百姓利益不顾,只想着自己的政绩。
办事效率啊。
违规征地,说明这届政府里面有些人在干违法的事情。
支持,违法的事情你也支持。
要政绩不管法律
只论政绩,不管民生。
权大于法!!!
建议拎包入住亭子,
快2个月了,还没回复。连起码的联系,都没有。
建议拎包入住亭子,
过了60天信访回复期,国土局连起码的联系都没有,立案调查进展更不用说了,这就是基层政府类型上级政府的手法之一。
柯桥区长热线84812345工作人员说,法律是需要法院或律师来解释,明文禁止的法律条文,在那些人眼里是模棱两可的事情了,还讲村民代表可以代表我(但法律规定是不允许任何人代表),所以啊,不难发觉,现在社会上很多事情我们都被代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