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尊纪守法的合格中国公民,本月18日是全镇选举村委会主任和居委会主任大好日子。而我作为一个中国公民却没有收到选民证,也更没有选举了。自从有了选举主任这件大事,而我从来没有过选举权,我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我拥护中国共产党,我遵守一切法律法规,从不干违法的事,我响应国家号召,下岗自谋职业。自费掏钱对自己进行了高素质教育。但是为什么我履行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尽的一切义务。但却得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享的权利呢?这么多年来,我就没有收到过《选民证》,连一次选举权都没有行使过,就更别提被选举权了!随便问了几位居民同事,我发现居然有好多人跟我一样。
以前的选举权我暂且不追究,但亲爱的选举委员会,下一次选举的时候,请给我发一张《选民证》,好吗?
请英明的领导们给我指点指点吧。怎么样才能得到选民证,我要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名合法公民。
我是漓渚镇居委会居民
你户口所以地居委会应该给你选民证,没有你可以去问询
找村委会领导查询呗
大家都知道选举只是一种形式,如果真的很“关心”各级选举,无论何人肯定能拿到选票的,反之,有的人拿到了选民证而不去现场参加选举是否应罚款?
“是谁能凌驾于选法之上”------这就是基层的“选法” 只不过少 拿两块肥皂罢了!
网友:
你好!
根据《漓渚居委会换届选举办法》中第6条:居民委员会成员可以由居民代表选举产生,本次居民委员会的选举采取居民代表选举。且该《办法》已经过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公告!
居民代表是领导指定的吧?也不大可能是地下党性质的,需要保密。不然他作为一个选民,不可能不知道还有“居民代表”这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