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来
201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提出对中西部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的考核。其中,在考核步骤中明确要求开展第三方评估,即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委托有关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采取专项调查、抽样调查和实地核查等方式,对相关考核指标进行评估。为此,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委托中国科学院对22个省的精准扶贫工作成效进行第三方评估。自此,从中央到省市县,层层开展了精准扶贫第三方评估工作,把基于专业化标准所得出的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衡量扶贫开发绩效的一个依据。让独立的第三方充分参与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的考核,成为精准扶贫考核机制走向日趋完善的重要标志之一。严格来说,扶贫领域的第三方评估早有实施,只是扶贫开发绩效评估一直由系统内部来考核,直至《考核办法》的制定,使第三方全面介入工作绩效评估,也标志着扶贫开发考核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改变了以往评估主体单一的问题,建立了一种扶贫开发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结合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
二、内容
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指标
《考核办法》规定的评估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一)减贫成效。
考核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减少、贫困县退出、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情况。
(二)精准识别。
考核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退出精准度。
(三)精准帮扶。
考核对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的满意度。
(四)扶贫资金。
依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核办法,重点考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资金安排、使用、监管和成效等。
各地方在参照国家评估内容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需要增加了新的考核内容,以了解一些重大项目与措施的落实情况,如在评估工作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之外,海南省加入了重要文件的落实情况评估,河南省加入了建档立卡整改工作评估等。可见,第三方评估的内容较为宽泛,核心在于建立以考核结果为导向的激励和问责机制,奖优罚劣,保证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三、作用
第三方评估是新时期创新管理方式的重大措施,也是客观评判各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精准度、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的督查、巡察作用,可为科学转变扶贫工作方式,消除贫困地区体制机制障碍,增强其内生动力与发展活力开辟有效途径。
——国务院副总理 汪洋
四、方法
五、实践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扶贫研究院参与的第三方评估项目一览表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扶贫研究院长期参与扶贫领域的第三方评估,承担的评估主要有扶贫政策需求评估、扶贫项目进展评估、扶贫政策执行评估、扶贫政策效果评估,贯穿了扶贫决策初期的调研、扶贫政策项目进展跟踪、扶贫政策执行监督、扶贫政策效果评价等扶贫开发项目执行的全过程。近年来,也先后参与了海南、河南、宁夏等地的精准扶贫工作成效评估,为当地了解扶贫工作现状和成效以及后续的工作安排提供了客观科学的参考依据,同时为当地扶贫干部提供培训,结合评估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建议;介绍其他地区的典型案例,为完善扶贫工作机制和措施提供借鉴。
第三方评估
方法
(一)抽样调查
由第三方评估机构从建档立卡系统中抽取评估样本,一般以贫困村为主,按一定比例抽取贫困户和脱贫户样本。
(二)综合评价指标
利用层次分析法设计了精准扶贫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以综合指数法计算综合评价指数,并对各省市县进行排序和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