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噪声污染,严重扰民

投诉:新罗区、凤凰阁、飞马酒店
1.长期通过大功率抽风机非法排放未经任何净化处理(过滤)的厨房烟气,散发出令人窒息和呕吐的带有柴油臭味的浓烟,PM2.5值严重超标。抽风机发出震耳欲聋的如大型工程机械工作的声响。污染环境,影响居民休息。
2.由于经常承办酒席,基本上每天中午放两串鞭炮,13:00左右一次,14:00左右一次,严重影响上班居民和学生的休息,就连高考期间都不停止。每隔一段时间(几天)燃烧鞭炮纸屑,发出劈劈拍拍的声响,周边弥漫硝烟的气味。
3.酒席期间或之后,中午或晚上,大声喊唱未经任何隔音处理的KTV。严重干扰周边群众休息。
长期以来,附近居民经受飞马酒店空气,噪声的严重干扰。无法正常生活休息。
敬请有关领导责令有关部门对飞马酒店这种不负责任的非法或错误做法勒令其改正。还我新罗洁净,宁静优美的生活休息环境。
这是造福百姓的民声工程。
祝,领导工作顺利!
2014年6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新罗区飞马饭店进行现场调查处理。经查,飞马饭店位于新罗区凤凰路27号,该饭店厨房油烟排放系统工作中产生的振动及大功率排气扇产生的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我局已对该饭店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要求该饭店于2014年7月26日前对厨房油烟排放系统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振动、噪声不影响周边环境及居民工作生活,同时加强会所日常管理,我局将对飞马饭店继续跟踪督查。关于油烟等问题不属于我局执法范围,建议转由龙岩市行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理。(新罗区环保局于 2014-6-26 16:57回复)
XX同志:
现将你反映的“凤凰阁飞马饭店长期通过大功率抽风机排放未经任何净化处理(过滤)的厨房烟气,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凤凰阁飞马饭店厨房未安装油烟排放净化设备,使用大功率排气扇进行油烟直排。针对该饭店油烟排放污染问题,我局于2014年7月2日,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章)行为通知书》(龙城执(2014)改字507号),责令于2014年7月17日前安装厨房油烟排放(含净化)系统,确保排放的厨房烟气体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经一周以来的持续跟踪核查,该饭店的油烟排放净化设备已于2014年7月8日安装完毕。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7月9日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 2014-7-9 16:1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