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巴中市发改局依法查处平昌县自来水公司违法行为(已回复)


请巴中市发改局依法查处平昌县自来水公司违法行为
尊敬的巴中市发改局领导
我们是平昌县江阳望圣楼(二丝厂对面)业主代表,该幢楼由陈国平承包修建,由于无实力,在长达8年修建未果,至今烂尾楼立足于大街之上,共计15层60户住户,大多数购房户均系进城农户,迫于租房压力过大在未完善情况下先期入住该房。水、电均系使用的工业用户,因陈国平无力再建,在状告数年无果的情况下百姓只好自筹资金安水、安电。但令人伤心的是平昌县自来水公司强行要收取每户上户费高达8000元/户(由三个项目组成:一是每户上户费2900元、材料费12万元、二次供水设备15万元,这三项加起来就得每户平均要交8000元)。我们拿着国家文件去找自来水负责人论理,辩解到、上户费国家明文禁止不能收取,既然收了上户费就应该安装包含材料费,为什么收了上户费后还要收取材料费?二次供水设备各供点均在几万元,为什么自来水公司要卖15万元/台,高于市场价一半以上?自来水公司理直气壮的答复上户费必须收,材料必须是在自来水公司指定地点购买,凡是在平昌要安装二次供水设备的必须是平昌自来水公司指定的三家购买,其余的地方购买的设备一律不予安装并不得供水。由于他们垄断霸道行为导致该幢楼60户住户至今无水吃,至此特向贵局举报,要求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1、 自来水公司违法收取每户2900元上户费。
2、 自来是公司违法高价销售给企业材料费。
3、 自来水公司无权限制平昌只允许三家二次供水设备销售权,属典型垄断行为。
4、 自来水公司无权限制企业安装及供材自主选择权。
望领导认真查处,我们期待查处结果在网上公开,回复为盼。
业主代表: 电话号码:
詹恩 14780272598
何大军 18111345978
康玉林 7811601
唐天友 18782797558
李仁渊 15196547399
[size=18.6667px]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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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平昌县自来水公司于3月22日进行了回复,
詹恩等五网友:
您们在平昌论坛发表的《请巴中市检察院依法查处平昌县自来水公司违法行为》一贴,现回复如下:
1、您们所反映的收取上户费,我司已按国家相关规定取消,现收取的是“户表工程”费用,收取依据为川建发[2003]115号,平昌发改[2015]284号文件。
2、二次供水设备安装是按《四川省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执行(川建发[2012]15号),二供设备是在省二供厂家名录中抽取经公告后比选,选定三家供货商作为采购服务商。二供设备要求较高,设备自身价格高,同时还有相应的管材及安装费用。
3、经了解,您们正在委托他人向我司申请自来水入户一事,目前仅为咨询阶段,我司未收取您们所反映上述费用。
平昌县自来水公司
2016年3月22日

对于这些不符合规定乱收费的就应该严查,狠狠处理这些危害百姓的蛀虫

爱情不是轰轰烈烈的誓言,而是平平淡淡的陪伴。

看看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