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京职称继续教育学时管理规定

 
文件依据:
《关于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的通知》(宁人社〔2014〕55号)
 2014年仍执行原文件(南京培训教育网—继续教育—服务指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指南中可查询)要求,2015年起执行55号文规定。
学时计算原则
1、继续教育学时在职称周期内可跨年度累计计算(即一年完成所有学时也可,分年度完成也可);
2、公共课设最低学时要求(即不低于20学时);
3、继续教育学时实行周期审验(除卫生、教育等系列) 。具体学时要求见右表:
4、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周期的界定(例如,2015年参加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为近5年累计完成继续教育144学时)。
5、以考代评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聘用时应当满足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
副高升正高需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完成360学时。
学时要求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中级→副高、副高→正高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不少于72学时/年,以5年为一个职称周期,总计应完成360学时。初级→中级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不少于40学时/年,总计应完成160学时(其中,公共课应不少于20学时)。
  !注意:副高→正高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参加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的高研班培训,无需重复参加普通公共课培训。
  
学时计算方法
1、公共课学时计算方法:
  ●培训主题统一确定。2014年10月1日起,启动新一轮公共课培训主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具体见《关于在全市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公共必修课培训的通知》(宁人社函〔2014〕135号))。
  ●2015年起,采取网上免费培训与面授培训相结合的模式,各基地重点突出15学时的面授培训,5学时的网上免费培训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面授培训需由各基地网络管理员进行网上申报,无需再领取纸质培训学时卡。纸质的培训班申请表、学员考核表也将由网上申报取代原有的书面申报模式。
2、专业课学时计算方法
●职称计算机、职称外语分别可以折算20学时、30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各类培训,可按照实际的培训时间折算专业课学时(原则上每天按照8学时计算);
●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参加的与专业相关的培训,按照8学时/天计算,最高不超过16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学历教育按照24学时/年计算,最高不超过72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3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按照48学时计算;12天﹤培训时间﹤3个月,按照24学时计算。
学时审验步骤
▲市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市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市人社局审核;
▲部省属在宁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由市人社局审核;
▲区直属单位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由区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区人社局审核;
▲无行业主管部门的民营企业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由企业注册地所在区的人社局审核;
▲区直属单位和无行业主管部门的民营企业中副高级职称拟晋升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市人社局审核。
   学时审验通过后,市、区人社局统一打印《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单》,并加盖业务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江苏明运教育培训中心
025 66092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