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8日1时30分左右,李某瑶醉酒后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新风路自西往东行驶至詹厝村前路段时,与蔡某平驾驶的粤UYK520号小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李某瑶受轻微伤及二车不同程度受损。现场执勤民警高思强、薛庆丰在办案的过程中,发现李某瑶有酒后驾车嫌疑,遂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并带到医院抽血备检。
经潮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李恒瑶血中酒精含量为181.32mg/100ml。2016年9月12日市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李恒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进行刑事立案,并通知其及时到市区三大队接受处罚,但李恒瑶拒绝前往,唯一的联系手机处于停机状态,至今潜逃一年。
虽然事隔一年,但是办案民警高思强始终没有忘记该案。在大队及中队领导的指导下,他百忙之中总会抽空翻查案卷并通过内网系统进行排查,寻找李恒瑶肯能的落脚点及联系人。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2017年9月1日找到重要的信息,确定李恒瑶就在潮安区古巷镇崎头村的大耀盖板厂上班。经过研讨,市区三大队制定严密的抓捕方案,并于9月1日下午15时许在大耀盖板厂将李恒瑶抓获归案。
目前李恒瑶羁押在潮州市看守所,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凤城交警
一年了才抓到,办案效率真的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