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人士非法采砂

郭先生来电反映,福安市城阳镇岩湖村有不明人士以清理河道为由在做非法采砂作业。烦请有关部门介入核实并处理。
宁德政务12345平台:
贵平台转来郭先生关于《不明人士非法采砂》信访件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因岩湖水厂多年运行,取水口被淤泥和砂土堆积,严重影响水厂正常使用,近年已发生多次取水管被堵塞而造成城区大面积停水情况。2016年12月26日,福安市中闽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提交《关于支持岩湖水厂取水口清淤作业的函》,要求对岩湖水厂取水口进行清淤作业。我局派员经实地核实后,考虑到为保障城区供水安全,经研究,于1月20日复函福安市中闽水务公司,原则同意实施岩湖水厂取水口清淤作业,并明确清淤作业有关注意事项。随即,福安市中闽水务公司与施工方签订了岩湖水厂取水口清淤作业协议。随后施工方经筹备,并对清淤作业船只等相关清淤设备进行组装和试机,直至3月1日正式开始清淤工作。
3月份以来,市水利局分管领导、水政执法人员多次前往现场例行检查指导清淤工作,并要求中闽水务和施工方严格按照水利局复函的要求开展清淤作业。4月初在检查中,发现施工方在清淤作业中存在将清淤出来的砂土及杂物分离后产生的部分河砂进行外运的情况,执法人员当即进行制止。4月12日,市水利局分管领导、防汛办、水政大队负责人等一同再次到岩湖水厂取水处检查清淤工作,对清淤范围进行当面指导明确,并要求业主和施工方严格按照限定的清淤范围进行清淤,不得将清淤分离的河砂进行外运。随后,我局至函福安市中闽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在4月30日前限期完成清淤工作,并就有关事项作了明确要求。由于清淤作业设备故障,施工方已于4月15日停工检查维修,随后未再继续进行清淤工作。经水利局督促,4月28日施工方开始拆除清淤设备,并将清淤作业船只拖离取水口区域。5月3日,剩余的清淤输送管道拆除到位。至此,清淤作业已全面停止,所有设施已全部清理出取水口范围。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跟踪落实,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严格审查制度,切实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水利局于 2017-5-17 08:3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