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城管执法>

来电人反映:水南景云小区5幢1单元的商铺在装修,店主将台阶做到了人行横道上,邻居们劝说置之不理,要求相关部门处理。
针对你反映的问题,我局于当日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堪查,反映的违章建筑位于景云小区5幢1单元1号商铺门口,经调查了解,该商铺将门口台阶砌成平台,方便货物运输。现场执法人员已通知住户限期拆除,我局将会继续跟进处置情况。电话联系信访人无应答,无法与信访人取得联系。
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