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们是永定县坎市镇秀山村,奖坑,奖三组村民,在岩前坑地段有一片约15亩土地承包责任田和荒杂地。田主:邱定康、邱定国、邱定文、邱江炎、邱朝型等,常年耕种土地责任田,由于上方开采石灰石资源,导致损毁水圳,无法耕种。
2006年租给“岩口石场”老板吴培钟兼秀山(村)村支书。租后矿主吴培钟在没有审批和土地征用相关手续,不顾田主反对,在我们农田上大搞机械破碎场、开辟运输道路等损毁农田,严重侵害了我们的土地合法权益。
我们是租用方式租给矿主吴培钟每亩4000元,租用时没有正规相关手续合同,只有收条为据,当时被矿主吴培钟忽悠说以后没有破碎可以还给你们复耕,让我们在收条上写:兹收到岩前坑征田款多少亩、多少钱。现在吴培钟一口咬定土地已被他征用,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当时租用而不是被他征用,其实吴培钟是用欺诈手段,让收条款变征用款,私人事无权利征用土地,作为矿主吴培钟个人有什么权利征用我们的农田。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的政府行为,所以土地征用的主体是国家。
2013年坎市镇政府引进“南侨搅拌站”,在我们农田上兴建“南侨搅拌站”征用土地是按每亩26000元征收,矿主吴培钟未经我们的同意,把我们农田合法权益非法卖给“南侨搅拌站”,邱定康、邱定国、邱定文、邱江炎、邱朝型等的征田款约39万被吴培钟非法占有。
我们多次上访坎市镇领导,协商未果;作为村支书不应该贪污百姓征田款,而应该造福百姓。这种行为习总书记提倡老虎、苍蝇一起抓中的苍蝇,相信纪律委员会湿公正严明的。
我们强烈要求上级领导责令秀山(村)村支书吴培钟归还我们的征田款,改正其**作风,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我们要伸张,我们要正义,人心公正在。
邱江夏同志:
您好,您反映的诉求件已由县信访局批转给我单位办理。收到您的诉求件,镇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要求相关领导负责调查核实情况,并在时限内给予答复。现将调查情况反馈如下。
1.石场基本情况:永定县秀山岩口石场位于坎市镇秀山村岩口,现已改名为泉秀石场,属执证合法采水泥用石灰岩石场(证号:3508002010127120093241)。该矿始建于1991年,一直是执证生产,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即硐采,矿区面积0.6261平方公里。
2.据了解,您反映被岩口石场非法侵占的土地当时基本都是抛荒田,绝大部分已由岩口石场业主与农户协商征用,其中包括您的父亲邱定康也于2007年9月26日签下关于岩口石场征地款项的收据。个别遗留问题石场业主也正在努力解决中。
最后,如您还有其他问题或合理性要求,请拨打0597-5662522/5662321。
(经开区坎市镇于 2014-11-27 08:4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