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教师职务聘任评分标准打击广大教师积极性

正在进行的新一轮教师职务聘任评分标准规定,在上一轮聘任(前4年)每年考核优秀可得2分,4年最高可得8分,考核合格则不得分,造成的后果是一大批兢兢业业、默默无闻的老教师原来担任的高级教师职务被一些连年考核拿优秀的人(往往是学校大大小小的各层领导,他们仅此一项就比其他人多得6到8分),任职多年的高级教师职务被挤掉,5档的退到6档,6档退7档,甚至高级教师职务变成只能担任中级职务。且不说每年的考核优秀者是否名副其实的优秀,按照这个评分标准,考核合格是按0分计算的,那么是不是说学校的事情只有那些考核优秀者才有干,广大只有考核合格的老师每年一点事都没干?一下就把广大教师的辛劳抹杀掉,极大地打击了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这样的标准合理吗?到底是文件出错还是理解执行出错了?请公务员局、教育局给予说明。
辛苦老教师:
你好,你在市政务平台中反映“新一轮教师职务聘任评分标准打击广大教师积极性”的问题,经了解,现回复如下:
连城县教育系统根据县公务员局《关于做好我县第二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连人[2013]160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连人[2013]161号)文件精神,于今年6月布置了第二轮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任工作。
本轮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件各校按《连城县事业单位第二轮岗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指导性意见》(连人[2013]161号)规定进行打分,依据教师的工龄、教龄、聘任年限及年度考核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再根据得分情况按序聘任相应的职称。
本次岗位设置,县公务员局严格按现有教师编制数核定各校各级岗位数,因近几年生源逐渐缩减,因此核定的编制数比实有教师数少,因而岗位数也随之相应减少,导致一部分教师不能聘上相应教师职务。
信中反映“每年考核优秀可得2分”不合理的问题,是根据县公务员局(连人[2013]161号)文规定:“上一聘任期年度考核优秀…2分/年”执行。对此,县教育局要求学校进一步完善教师年度考评细则,严格按文件要求确定优秀人员,使考评过程和考评结果更加公平和公正。县教育局也将进一步加强对各校考评的监管工作。
感谢你的来信!
(连城县教育局于 2014-11-4 08:5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