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厅长:您好!我是免师生家长,孩子2014年在台州市路桥中学毕业,进入东北师大读免师。按合同,毕业后回户籍所在省工作,我孩子户籍路桥。合同并未规定必须回户籍所在县。如果硬性要求回户籍所在县,是否属不合理要求,因为合同上没写,我们是法治国家,该依法办事吧!因为台州市教育局某工作人员回答我们时说:“去问路桥教育局”。另外,即使省厅统一要求免费师范生回户籍所在县,也会剥夺我孩子去高中学校的权利,因为现在台州市高中一体化了,路桥教育局原先管理的高中学校全部划为台州市教育局管理,路桥教育局已无权管理高中,而只管义务教育与幼儿园。所以,我认为,台州市教育局也有义务负责免费师范生的工作安排问题。孩子学业与表现都很优秀,是优秀学生和多次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家长怕孩子伤心。盼望省厅能给予满意的答复。
你于10月18日向领导信箱,咨询免费师范生工作问题,本单位于10月19日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向你反馈如下:根据省里文件精神:(一)我省免费师范毕业生范围:已与浙江省教育厅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 (二)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要求:免费师范毕业生应按协议到中小学校任教,履行国家义务。鼓励我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到欠发达地区任教。确有特殊情况,要求跨省区任教的,需经学校审核、浙江省教育厅批准。 (三)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的基本程序:一是省教育厅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网站上公布本省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信息;二是在全省范围内免费师范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进行自主双向选择;三是由省教育厅组织免费师范毕业生专场双选会;四是还没有落实就业学校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原则上回生源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安排就业。 台州市教育局2017年10月19日
台州市教育局 2017/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