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胡先生拨打媒体热线反映,他是赛阳镇赛阳村四组的村民,2014年他得知原属于自己和同村王某的6亩山林地,被划给了开发区西林村三组的胡某。1年多来,胡先生四处奔走。但是,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16日,浔阳晚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1 一块山林地却有两张林权证
胡先生世代是赛阳镇赛阳村的村民,而家门口的中咀山一直都是他和同村王某共同拥有。山上种了油茶树,这是胡先生主要的经济来源。2006年庐山区林业局给他颁发了林权证,对山林地的归属问题进行了确权。有了这张林权证,胡先生的心里也安定了不少。
然而,在2014年胡先生遇到一件怪事。村附近有人筹建驾校,为了方便车辆的进出,必须修一条平坦的大路。当时要推掉中咀山的一点土,胡先生得知情况后赶紧叫施工人员住手。施工人员反问他:“这块山林地是归你?”胡先生答道:“当然是。”但是,紧接着施工人员就叫来了开发区西林村三组的胡某,对方态度强硬,说这块山林地是归他。而且还拿出了2007年由开发区林业局颁发的林权证。胡先生看了下,对方的林权证也是通过正常途径颁发的。
胡先生对记者说:“中咀山呈南北走向,正好处于庐山区和开发区交界的地方。我认为发证的部门肯定是没有仔细核查,才闹出了一块山林地两张林权证的笑话。不管怎么说,这块山林地从我记事起就是归赛阳村所有,现在突然划给了别人,实在接受不了。”
2 两种途径可以撤销错发的林权证
随后,记者联系了市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她表示,由于中咀山处于两区的交界地带,所以对于山林地的确权会有争议,这就不排除发证机关有可能发错了林权证。林权证一般是由当地林业局发放,是行政行为。一般有两种途径可以撤销错发的林权证,一是可以到发证机关申请复议,对林权证的不合法之处提出异议,如果得到采纳,那么会自行撤销。二是可以到发证机关所在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发证机关,要求法院撤销林权证。但是,还有一点值得注意,从2016年1月1日起,九江地区林地的注销登记需要去市不动产登记局办理。所以,胡先生想要解决问题,这几个部门都要去。
另外,记者查阅了《江西省山林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其中第九条有这样的文字表述:“对久拖未决,且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大的山林权属争议,人民政府及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主动调处。”(记者 叶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