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缙云县东渡镇兰口村139号360国道边,面前在改造电线落地工程,把变压器加在离我房子1.5处,违反了国家标准GB50053-94& #40
郑伟先生:您好,您于2017年8月19日向县信访局反应兰口村139号工程规划安装电线变压器位置距离房屋只有1.5-2米,认为安装位置不合理的问题,我公司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您沟通,并赴现场核查。经查,相关情况如下:(1)该处变压器建设工程,属于县330国道沿线环境整治工程配套项目之一,相关的规划布点方案是由县330指挥部牵头电力、东渡镇政府、兰口村双委共同研究决定;由330指挥部负责相关土建基础工作,由县供电公司负责电气设备的安装。(2)按实地勘测,现场拟安装为一台箱式变压器及一个电力环网箱(开闭所),其中靠近您家房屋的为电力环网箱,基础边缘处距离房屋墙壁外沿约1.8米;较远侧为变压器,边缘处距离房屋约4米。(3)您所引用的《20千伏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均已废止执行,且您所反映的5米、6米安全距离是针对露天柱上式变压器,我公司将安装的10千伏变压器为箱式变压器(预装式变电站),用金属外壳罩住,使用过程中安全性能较高,按现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5.2.3条款规定“民用建筑与10千伏及以下预装式变电站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3米”,且该条款不属于强制性条文;对于开闭所则无防火距离要求。因此该变压器设备及开闭所设备,与房屋建筑实际安全距离均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因此,该处变压器及相关设备的规划建设依法合规,希望得到您的谅解。同时,感谢您对我县公共事业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撑。国网浙江缙云县供电公司,2017年8月23日。经办人:余昊;联系电话:05783142063。
缙云县电力局 2017/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