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报告

关于河北省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8年1月25日在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河北省财政厅副厅长 高云霄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省各级各部门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对河北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省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省人大各项决议,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完善优化财政政策,依法加强收支管理,着力深化财税改革,有效防控财政风险,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省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
(一)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据快报统计(下同),全省收入3233.3亿元,完成预算的106%,比上年增长(以下简称增长)13.5%,可比增长9.2%(剔除沿海高速公路收费权转让一次性收入101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由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19.3亿元因素,下同)。其中:税收收入2199亿元,完成预算的104.4%,增长10.2%;非税收入1034.3亿元,完成预算的109.6%,增长21.2%(可比增长7.1%)。全省支出6615.2亿元,占预算的96.9%,增长9.1%。
省本级收入768.9亿元,完成预算的114.8%,增长44.2%,可比增长21.6%。其中,税收收入528.6亿元,完成预算的119.8%,增长26.6%;非税收入240.3亿元,完成预算的105.1%,可比增长3.5%。支出完成1036.2亿元,占预算的95.2%,增长25.3%。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市县上解收入、调入资金等3169.2亿元,省级收入总计3938.1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地方政府债券对下转贷支出、上解中央支出、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债券还本支出等2850.1亿元,省级支出总计3886.3亿元。收支相抵,结转51.8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情况。全省收入2418.3亿元,完成预算的154.6%,增长52.9%(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长59.8%);支出完成2496.3亿元,占预算的85.5%,增长44.2%。
省本级收入206.8亿元,完成预算的126.9%,增长6.1%;支出完成168.8亿元,占预算的94.4%,增长12.1%。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情况。全省收入13.3亿元,完成预算的213%,增长32.2%;支出24.1亿元,占预算的94.8%,下降49.5%(主要是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减少)。
省本级收入5.1亿元,完成预算的128.6%,下降20.9%(主要是上年一次性收入较多);支出完成21.2亿元,占预算的99.2%,下降49.2%(主要是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减少)。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成情况。全省收入2218.9亿元(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同),完成预算的74.4%;支出完成2005.2亿元,占预算的65.1%(主要是按国家要求,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按2014年10月至2017年12月共39个月编制,而我省各级从2017年7月起陆续启动参保登记、缴费等核心业务,实际执行不足6个月,前33个月的基金尚未清算)。根据相关法规,社保基金相互独立,不能调剂使用,按照收支平衡原则,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动用历年结余24.9亿元,其他社保基金年终新增结余238.5亿元。
省本级收入506.7亿元,完成预算的88%,增长20.7%;支出420.5亿元,占预算的79.8%,下降11.5%(主要是2017年2月份省政府进一步完善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制度,市县缴费及财政补助增加,省对下调剂金补助支出相应减少)。社保基金年终新增结余86.2亿元。
回顾过去一年,我们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积极完善财政政策措施,有效强化财政支持和引导作用,着力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资金筹措成效显著。一是大力争取中央支持。中央下达我省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2508.5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183亿元,增长7.7%。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幅、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增量均居全国第二;争取石家庄等5市入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入围数量及申报入围率均为全国第一,三年将获资金81亿元。争取政府债务新增限额776亿元,增长44.2%,全年成功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1批次1527.7亿元。二是积极引导社会投入。规范推进ppp运作,成功入围国内首批ppp资产交易试点省,两次在上海推介ppp项目114个、投资额1635亿元,当年新增落地项目75个、848亿元。落实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奖励政策,引导5支基金投资47.8亿元支持绿色矿山、教育园区、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发展。三是着力撬动金融资本。完善财政助推金融创新政策体系,促进企业直接融资400多亿元。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拨付保费补贴资金19亿元,为农户提供风险保障833亿元;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在81个县落地,拉动金融等资本投入农业发展近10亿元。开展省级国库资金运作1360亿元,实现利息收益5.6亿元。
——助推发展亮点纷呈。一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主动公开减税降费政策清单,落实增值税简并税率、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科技创新企业加计扣除等减免税政策,省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仅余1项,全年减免税费近360亿元,有效降低了企业制度性成本。二是积极助力两翼发展。积极筹措资金支持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和冬奥会筹办,研究确定新区财政管理体制,主动对接财政部研究制定支持新区政策体系,支持白洋淀及周边流域水污染治理、垃圾处理;推进冬奥会场馆和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张家口市增列进入国家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范围,促进冬奥会绿化工作开展。三是着力支持转型升级。争取去产能奖补政策,促进“6643”工程圆满收官,5万多职工得到妥善安置;统筹整合省级资金15.2亿元,支持新材料、现代服务业和智能制造、两化融合,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争取国家补助8亿元,支持沿海经济带加快发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绿色生态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四是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完善财政支持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筹集近5亿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推进人才兴冀工程、“百人计划”,设立全国首支省级博士后创业基金,支持引进一批优秀人才。
——民生福祉保障有力。全省财政民生支出完成5294.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比上年增长9.3%。一是全力支持脱贫攻坚。省级扶贫专项投入在上年翻番的基础上又增长74.7%、总量达37.9亿元;研究制定10项支持深度贫困县财政政策,推动62个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41亿元,筹措“薄改”资金48.4亿元推进教育扶贫,全省78.8万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二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城乡低保、医保、养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提标政策全部兑现;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市县基金缺口分担机制,全省征缴收入760亿元,同比增长18.9%;及时调度库款56.5亿元,并补助国定贫困县支出8.7亿元,有效保障军队退役人员政策落实。三是积极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实现“教育经费可携带”,落实省以上资金100.1亿元,惠及学生865万人;改进高校经费管理,投入5亿元支持省属12所高校54个学科开展“双一流”建设。建立公立医院改革政府投入绩效补偿机制,我省所有公立医院在全国提前实行取消药品加成。筹集资金11.8亿元,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支持提升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推动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生态治理持续加力。一是强力推动大气污染治理。多方筹集省以上资金85.3亿元,保障大气污染治理“1+18”方案资金需求,其中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57.7亿元、增长44%,占全国资金总规模的36.1%;健全财政支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政策体系,及时拨付农村“双代”补助资金73.4亿元,有效保障了253.7万户群众温暖过冬和基本生活需要。二是圆满完成地下水超采治理试点任务。试点范围扩大到9市115个县,实现7大地下水漏斗区全覆盖,进一步推进用水管水机制改革,完善地下水管控体系,加快重点工程项目实施,累计形成压采能力33.6亿立方米,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模式,经第三方评估确认实现试点预期目标。三是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统筹省以上资金20.8亿元、协调天津市生态补偿资金1亿元,支持实施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官厅水库水环境改善等。筹集资金3.6亿元,支持张承地区三个规模化林场、张家口冬奥会造林绿化、京津保过渡带生态建设。
——财税改革纵深推进。一是巩固深化预算改革。下大力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优化职责活动和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在全省开展改革示范创建活动,精心培育20个示范县,引领带动市县改革落地。稳步推进清理规范重点挂钩事项、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预算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加大预算公开力度,开展全省专项检查,省级专项转移支付全部实行“管理办法、预算安排、分配结果”三公开,在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中获得第三名。二是扎实推进税制改革。圆满完成全国唯一的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构建起规范的征管模式和完善的配套机制,形成了可复制经验,已扩围推广至9省份;扎实做好环保税开征准备,制定我省环保税税额标准方案,实施三类区域三档税额标准,2018年1月1日正式开征。三是稳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组织推进省财政直管县改革落实,完善省对市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分配机制,进一步理顺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同时,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省以下法检两院财物统管改革在邯郸市先行试点。
——风险防控稳妥有效。一是科学完善债务管控机制。创新组织实施政府债务绩效考核,成为财政部在全国推开绩效考核的样本经验;推进分类处置存量债务,开展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专项督查,核查清理项目1168个、3500亿元;置换政府高息债务793亿元,每年减少利息成本26亿元。二是有效保障基层平稳运行。对县级财政运行进行全面全程监控,自动评估运行风险等级;下达县级财力补助304.9亿元,对22个特殊困难县给予特殊财力救助22.7亿元,保障了基层财政平稳健康运行。三是全面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组织对生态治理、科技创新等12方面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对62个贫困县扶贫资金进行专项检查,指导做好国家审计扶贫资金发现问题和中纪委暗访扶贫领域发现问题整改;牵头开展全省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清理,查纠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
各位代表,刚刚过去的2017年,是本届政府任期的最后一年。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里,面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深刻变化,面对我省稳增长、去产能、调结构、促转型、治污染的巨大挑战,面对艰巨繁重的财政改革发展任务和较大的预算平衡压力,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决策部署,迎难而上,抢抓机遇,锐意改革,开拓创新,财政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在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这五年,我们着力破解资金瓶颈制约,积极拓展筹资思路、全面强化收支管理,开创多渠道筹措资金新局面,为全省加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9.2%,连年超额完成目标任务,2017年跨上3000亿元台阶,累计完成13474亿元,是上个五年的1.9倍;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均增长10.2%,相继突破5000亿元、6000亿元大关,累计完成27384亿元,是上个五年的1.9倍。争取中央转移支付年均增长7%,累计突破1万亿元、达10978亿元,其中争取国家试点31项、资金近400亿元。累计发行政府债券融资5545.4亿元,其中发行置换债券3761.8亿元、累计节约融资成本176亿元。全省签约落地ppp项目117个、投资额2484亿元;入选财政部示范项目46个,总投资2675亿元,投资额居全国第一。省市县各级政府设立引导基金82支,撬动社会资本675亿元合作成立127支子基金。利用世行、亚行、外国政府贷款14.3亿美元,争取清洁发展委托机制基金贷款10.6亿元。2016年入围全国国库现金管理试点以来,共运作资金2240亿元,实现利息收益8.5亿元。
这五年,我们主动适应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推进政策创新应用,促进全省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持续提升。全面落实各类税收优惠政策300余项,停征、取消、免征涉企收费48项,降低收费标准34项,建立健全防范乱收费长效机制,累计减轻企业负担1400多亿元。累计安排省级产业发展资金222.9亿元,支持16类重点产业加快发展;筹措省以上资金331亿元,支持蓝天、碧水、净土行动和农村环境整治,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主动谋划在环首都3市29县区推进山水林田湖保护修复试点,总投资额达280亿元;筹集省以上资金69.8亿元,促进“6643”工程超额完成任务。先后组织制定支持“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