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谷新城及城开社区设立
小学和中学的请示
红谷新城维权群 455378338
中共新建县委、县教育局:
你们好!我们是红谷新城及城开社区的业主。现向你们如实反映我社区小孩就学困难的一些情况,同时提出我们的申请,希望您们给予答复,最终圆满解决我社区小孩就学的困难。
一、红谷新城社区小学、中学必须尽快运转起来
红谷新城和城开社区大约8000户业主,是新建县目前最大的社区,入学适龄儿童众多,据不完全统计已达300余人。楼盘房产开发商在规划社区时,规划了幼儿园、小学、中学,并在销售时一再承诺办立社区小学、中学,而业主入住近五年后,中学学校建筑主体刚刚完工,小学仍无影踪,据了解,小区中学已引进私人中学且不面向本小区义务教育,导致我们社区小孩无法就近入学,李总理提出政府要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首位,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真的很难理解已步入小康社会的我们,老百姓的小孩上学怎么是如此困难的一件事情。
二、小孩必须就近入学
早在1986年,国家在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适当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小学的设置应当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既然我们社区有那么多适龄儿童,并且已经规划了小学、中学,为什么就不能就近入学呢?小孩在外远距离入学,个中的辛酸每个有小孩的父母都深有体会。远距离入学,小孩每天都得起早摸黑,长年累月非常不利于小孩身心健康;远距离入学,交通安全是个极大的隐患,这样的案例每年全国都不少,特别是遇到刮风下雨,一旦发生交通意外,后果不堪设想,责任又由谁承担呢?
三、要求享受国家义务教育的免学费、杂费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就是适龄儿童、少年开始接受教育的九年不收学费、杂费。由于社区小学还没招生,现适龄儿童都在社区外就学,学杂费每学期近5000元,这与国家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是相违背的。
现在开发商没有经过业主的同意,私自将原有小学的规划用地改变成了商业住宅,即违反了当初承诺也欺骗了全社区的业主,现恳请县领导和县教育局的领导能切身实地为我们小区的小孩考虑实际的困难。我们社区属于县教育局分管范围,因此我们社区全体业主希望社区能够设立公立制小学、中学,让我们享受国家政策。
妥否,恳请批复。
黑心开发商,当初骗业主购房时承诺小区会建小学和中学,现在小学规划用地竟被建房,中学竟是私立学校!!
我就是本小区业主,没想到恒茂这么大的楼盘,竟然会出现这种情况,政府、开发商不作为的话,会逼疯业主的。
强烈要求开发商兑现承诺
维权同志被抓了6个,估计是扰乱治安罪吧,我们应该默默忍耐的
黑心的恒茂,坑爹的恒茂。
谁叫我们没钱没势呢
黑心开发商,无为县政府。沆瀣一气。
孩子是我的一切,为了孩子,我们是能够不惜一切的。
政府部门的不作为,完全中央精神形成了鲜明对比。只能说新建政府让新建人民太失望了!!!
黑心恒茂,无良政府
终于见识到了*****,本人感到很震撼!
黑心恒茂,无良政府
就不要在南昌这种破地方买房子
来顶一下吧!同为新建县人 深感痛心,政府不作为虽然司空见惯,可是在家门口发生的确实还是让人寒心。
南昌的这些懒官,全国出了名的,没福利了,没孝敬了,不会工作了。
强烈要求在红谷新城设立公立中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