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鑫博世园物业乱收费利用业主的车位公摊来画摩托车位收费

尊敬的领导:
你好,龙岩莲东厦鑫博世园好逸居物业没有经过广大买博世园车位业主同意,利用广大购买车位业主的公摊就私自画摩托车位,向每个有摩托车业主收取每月20元的摩托位管理费,我们本来买地下车位时车位就花了二十几万,车位说是三十几平方但是我们产权面积才13平方左右,还有其它面积都在公摊上,物业每个月已向购买车位的业主每月不管有没有停车都收取了60元的车位管理费,而现在还要买车位的业主停放摩托车收取20元摩托车位费,这是很不合理的,这是霸王行为,他收取这20元有何依据,是否有经过广大业主同意,是否国家这这方面的法律依据。希望领导能够出来制止这种乱收费行为,给广大博世园业主一个公道。谢谢。
你好!
根据我局调查,是开发单位为了方便小区业主停放摩托车,在地下负一层和负二层画了摩托车位,负二层为人防工程,按照人防法相关规定,人防工程平时可以用于小区业主停车,战时备仗,所以将人防工程用于停放摩托车未违反规定,负一层所画的摩托车位物业称未投入使用,如需投入使用会按照相关规定征得负一层车位业主同意后投入使用。诉求称物业收取的20元费用是物业企业根据我市“龙发改价(2007)房154”号文件可以收取管理费,该物业收取的费用没有超出文件规定范围。(新罗区住建局于 2015-10-20 15:0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