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简析

根据《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57号)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电子〔2015〕452号),经企业自愿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推荐、专家复查、现场核实及网上公示,工信部累计公告了2批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
一、总体情况
共26家电池企业的26款电池产品列入;从电池企业地域分布看,涉及到5个大区9个省19个市(含北京、上海、天津3个直辖市),详情如下所示。
二、电池企业地域分布概况
从地理位置看,50%的电池企业(26家电池企业)布局在华东;从省级的角度看,布局广东省和江苏省的电池企业较多,2个省分别列入4家电池企业。从市级的角度看,分布在天津市和南通市的电池企业较多,2个市分别列入3家电池企业。
三、26家电池企业地域分布及产品类型详情
26家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电池企业地域分布及产品类型,参见下图。
四、电池企业产品类型概况
综合来看,在26家电池企业中,仅有上海德朗能1家电池企业同时生产2种类型电池(消费型电池+储能型电池),其余25家电池企业均生产1种电池产品。其中生产消费型电池的企业居多,达9家占比34.6%;7家企业生产储能型电池,占比26.9%;各类型电池生产企业数量及占比详见下图。
早在2016年10月25日,为促进锂离子电池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提升标准对产业发展的指导、规范和引领作用,工信部组织相关单位、标准化机构和技术组织等制定了《锂离子电池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并正式印发了《锂离子电池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标准化机构和技术组织在标准化工作中贯彻执行这一通知。并且强调到2020年,锂离子电池标准的技术水平达到国际水平,初步形成科学合理、技术先进、协调配套的锂离子电池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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