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俗话叫家贼难防。近日,一名贵州籍女士遭遇家贼,被“偷”了5000块钱。钱没了先不说,最后家贼犯案被拿,弄得一家人不仅心疼钱更是心疼人呐。
2月25日,金华兰溪兰江派出所来了一对夫妇,妻子称自己银行卡里原有2万余元钱,可突然就在这几天少了5000块。说来奇怪,这张银行卡一直在妻子手上,知道银行卡密码的也只有夫妇俩自己,这钱怎么就莫名其妙不翼而飞了呢?
街道报案,警察蜀黍就开始分析了,这张银行卡一直放在家中,未被拿出去过。根据报案人描述的状况,初步分析只有她熟悉的人才能拿到这张银行卡、到银行去取钱 。同时,盗取这笔钱的人还需要满足一个条件,就是知道银行卡的密码。综上所述,只有她的家人能达到这种条件!
自己家的家人“偷”钱?
然而警察蜀黍问来问去,报案人的丈夫,一位姓陈的男子坚称自己没有动过妻子的银行卡。可一切证据矛头似乎又表明,挪用那笔钱的只能是陈某。
无奈之下,警方决定立案调查。根据调查研判,警方很快发现了蛛丝马迹,最终通过科技手段,找到了陈某挪用钱财的证据。
视频清清楚楚显示,是报警人老公,瞒着老婆把钱取走,又陪同她老婆一同来公安局报假案!
铁证面前,不容抵赖。陈某事后交代,原来一家人从贵州来兰溪打工,经济条件本就不好,最近妻子又怀孕了。自己平时都把钱交给妻子,觉着手头拮据,思来想去就出此下策。至于为何当初警方再三询问,自己都矢口否认,陈某坦言,当时确实怀有侥幸心理,觉得警方应该查不出什么。
这段荒谬的家贼闹剧就此收尾,由于陈某所“盗”钱财属夫妻共同财产,理论上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然而他谎报案情,严重扰乱执法单位办公,是对法律公然的挑衅。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陈某将面临行政拘留7日,罚款200元的处罚。
自作聪明,以身试法自酿苦果,28岁的陈某既是丈夫又是父亲,却做了件如此荒唐事,眼下,妻子求着警方撤案,可陈某违法再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哪有情面可说?妻子流泪看着丈夫被带走,孩子又哭着要爸爸,这谁看了都不是滋味。小编要奉劝一句,做人呐,无论何时,都要严守法律底线,千万别玩过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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