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海口市水环境综合整治中余留1700多万元是否合理的行政行为

2010年市政府用6亿元大搞水环境整治,市水务局、环保局和秀英区政府没有传达海府办(2009)84号文和市府办(2010)74号文给农户知道下,秀英区水务局和长流镇相关工作人员先哄骗养殖农户,以曾加面积获得更高赔偿理由,让农户们签下城管行政处罚单,不识字的农户上当受骗,唯独我们育旺养殖专业合作社没有谈,他们已决定把我们养殖场当违建了,因为我们在2010年一月份拒绝领取镇政府、村干部以租代征的手段租我们这块200亩的土地,(大多数村民已领取1000元的租定金)。蛮横逼养殖户同意签违建协议书后,就买个人情,把丈量面积增加一倍或几倍。我们亲眼见到我联昌村拆迁有11户,我合作社和黄流衍、杜宏佐三家不鉴违建书,面积就少了,鉴书的王勋秀黄爱民夫妇养殖场实际总面积是426平方米,补贴建筑面积是900多平方米。黄流坚养殖场总面积是1870平方米,公布建筑面积是3000多平方米,杜宏优养殖场总面积是1526平方米,公布建筑面积是2100平方米。黄流识是村支书的父亲,养殖场总面积约是450平方米,实际补偿面积是2000多平方米,同样没有报建、也没有土地证而得到评估补偿的黄爱蓉、赖志范、苏春姑等养殖场的面积肯定也有鬼.赖志范平时养二百多头猪,就有这么多面积的猪笼吗? 2012年下半年赖志范曾和我合作社代表谈心说过,秀英区水务局给他的补偿是60多万元人民币,为什么上报评估表是188多万元?从秀英区水环境面源污染整治工程拆迁调查统计表来看,建成年代作假,面积也增加,五源河是我们母亲河,亲眼见到没有1988年建成的猪笼,六亿元人民币给相关领导挥霍一空。真是一箭三雕啊!既得到分羮又得到拆违建的高效率,官就能越做越大。这就是海口市政府主管领导实事求是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吗?     四年前的海口市水环境整治,已历经徐唐先,冀文林,倪强三位市长,每个市长我们都多次把问题反映了,也经历鲍剑,张霁二位区长和三位镇长,记不清次的面对面反映,如沉落大海,丢之不理。我合作社也多次请求职能部门海口市水务局、环保局和秀英区政府根据赖志范、黄爱蓉理赔的评估方法对我合作社养殖场进行评估,没有结果,包括到省、市、区信访局共有398次正常上访,相关部门搞起官僚和形式主义的作风,从信访局到政府效能办,从水务局到干部作风领导办公室,不得已才反映上市长,他们答案还是农民养殖违规违法,不能补偿,四年上访还不够,再等四年.领导们互踢“足球”,或者是领导用微笑连摧出门,得不到任何结果,也有21次分别在海口市政府门口、海南省委、省政府的门口跪求,得到是相关主管部门领导的嘲笑,警察的威吓抓捕,失去生活支柱,贫困不瞰和多年拖欠别人的款,让我们合作社五个农户承受空前的压力。真是“衙门深似海、冤情比天高”啊!
   我们请求海口市纪委监察局深入调查取证,遏制腐败再发生,还老百姓一个郎朗乾坤。并督促相关部门合理评估补偿我们一切经济损失为盼。我合作社全体农民万分感谢!妥否? 请批示。(是否呈上相关凭证资料供参考)
海口育旺养殖专业合作社
                    法人代表:黄光强
                    电话:13518066282
                     2014年5月9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育旺养殖社件建于2004年,没有土地权属证明材料,不符合补偿条件。在拆除过程中相关部门执法手续齐全,不存在违规行为。丈量工作由市环保局及区职能部门负责监督,补偿资金经区政府和市环保局审核同意后才发放,不存在虚假补偿问题。秀英区有关部门已建议您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诸法律解决该问题。感谢您的支持与监督!
【市委领导】 2014-05-22 21:4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