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17年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实录

新闻发布会现场。韩毅 摄
长城新媒体邯郸1月2日讯(记者 韩毅)1月2日上午,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的执行工作情况和2018年执行工作谋划”和“‘拒执罪’的典型案例”召开新闻发布会。实录如下:
新闻发布会主持人孟宪民。韩毅 摄
新闻发布会主持人孟宪民: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我是主持人孟宪民,今天,非常荣幸能够主持“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市中院对各位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执行难是长期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老大难问题,严重损害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通过以打促执、变革执行模式、规范执行行为等形式,较好完成了上级法院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今天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由市中院副县级审判员、高级法官徐章俊同志就全市法院2017年的执行工作情况和2018年执行工作谋划,向诸位作下报告。二是由市中院执行局指挥中心负责人董果芳同志公布十篇打击“拒执罪”的典型案例。下面我们逐项进行。
首先,请邯郸市中院副县级审判员、高级法官徐章俊同志介绍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
邯郸市中院副县级审判员、高级法官徐章俊发布执行工作情况。韩毅 摄
邯郸市中院副县级审判员、高级法官徐章俊:
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和市委政府工作大局,坚持有的放矢、攻坚克难,共执结各类案件26278件,标的金额86亿元,结案率92.37%,在全省法院名列前茅。参与和依法拆除违章建筑900多处,腾地面积700多万平方米,推动了全市“双违”工作的开展;通过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遗留问题较多的部分房地产企业,进行严厉打击和卓有成效的工作,促使5家房地产企业积极求变,接受兼并或破产重组,化解了一大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遗留问题和100余件执行难案,涉案标的金额20.3亿元,推动了全市房地产遗留问题的解决,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审查办理执行异议、复议等案件2327件,化解进京赴省到市访案件706件。由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坚强有力,效果显著,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单位。
一、坚持打字当头、以打促执,树立了人民法院执行权威和司法公信
(一)夯实打击拒执意识能力。依法拘留1641人,以拒执罪立案280人,以公诉模式追究215人、履行183人,以自诉模式追究65人、履行51人。通过组织培训、个案指导、巡查督促等方式,深化干警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邯郸市公检法联合出台的《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办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娴熟掌握和有效运用,夯实全市法院执行干警的打击意识、打击胆识和打击能力。
(二)强化打击拒执工作举措。全市法院均成立打击拒执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和调度打击拒执工作,统一思想、强化配合,提高打击效率。特别是曲周法院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从2017年9月份启动了“保稳定、促执行、打老赖”攻坚行动,依法以拒执罪追究50余人,促进了攻坚行动的开展。实行打击任务刚性化,对打击不到位、完不成任务的一律追究问责。组织开展打击拒执竞赛活动,实行一周一通报、一周一点评,不断强化打击力度,推进工作开展。
(三)深化打击拒执实效导向。通过邯郸电视台和微信微博,跟踪报道执行现场和打击活动,带动了一大批案件的自动履行。全年跟踪报道执行现场700多场次,活动中出动警力1.3万余人次、警车3000余辆次,场面声势浩大,有力地震慑了老赖。通过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我市公检法《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办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在邯郸有线台、市内主要交通路段led电子屏,进行反复播放,有力地凝聚了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支持执行的共识;通过点对点告知,敦促其明智抉择、自动履行。目前已在被执行人小区、街道、住处张贴《关于敦促规避和抗拒执行人员依法主动履行义务的通告》2万余份。通过严厉打击拒执案件,起到了“打击一批、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积极效果,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通过变革执行模式,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得到了有效遏制
(一)抓实网络查控,拓宽查控范围。通过指挥中心及时督办超期未提起网络查控的案件,提高了网络查控的及时性。目前已督办查控案件1323件,标的金额7亿多元,实际控制2307万元;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目前已实现了全国性银行、车辆、证券、股权等财产的全覆盖。为弥补与地方性银行查控的不足,加强与邯郸银行的“点对点”查控网络建设,目前已与其实现了账户存款的查控自动化;通过与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多次沟通协调,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的操作规范研发了不动产查控软件。全市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累计查询银行账户180万次,涉及金额逾220亿元,查询车辆2万辆,有效变革了执行人员登门临柜的传统办案模式,提高了办案质效。
(二)加强信用惩戒,合围震慑老赖。为充分发挥信用惩戒的威慑作用,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将6218名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进行信用惩戒,使其在出行、融资等方面受到了严格限制。迫于压力,已有一大部分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目前屏蔽2125人。加强与相关部门合围攻坚,在市内主要交通路段led电子大屏幕、微信、微博、报纸、互联网站等,公布辖区法院部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典型案例,营造了“失信可耻、守信光荣”的社会舆论氛围,增强了社会诚信意识,受了到人民群众好评。
(三)强化财产调查,拓宽发现渠道。探索运用审计制度,尽最大可能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目前已对一家被执行企业审计完毕,通过审计发现被执行人涉嫌抽逃、转移资金14亿元的线索,促进了案件解决;积极推行悬赏执行,制定了悬赏执行的实施意见,对悬赏执行申请、悬赏执行决定、悬赏公告发布,以及悬赏金的发放等,都做了详细规定,大大提高了悬赏执行的可操作性。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邯郸分公司协商,联合推出了“悬赏保险金”制度,使申请执行人以较低的代价启动悬赏执行程序。目前已有7家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到案履行了义务,标的金额近800余万元,悬赏执行已初见成效。
(四)争取多方支持,推进难案解决。在执行中,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等参与执行现场,让被执行人耍赖、装病等规避执行的“猫腻”原形毕露,促使老赖在强大压力下主动履行义务。如武安法院组织的邀请百名人大代表、百名政协委员支持执行的“双百工程”,在提升法院形象,营造舆论声势上效果显著。今年以来,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00多人,参与和见证了近百件案件的现场执行,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通过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有了明显好转
(一)坚持问题导向,以巡查促规范。制定出台了全市法院《关于开展规范执行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先后对19个基层法院和中院执行局各部门进行了巡查。通过巡查,督促全市法院启用了网上办理信访事宜,受到了省院的好评。对158件赴省进京信访案件,逐案调度评查。对不及时查封、不及时支付款项、未使用执法记录仪等问题,及时进行了点评和督促整改,有力地提高了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完善指挥系统,优化执行管理。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实现工作日应急反应5分钟到位,节假日应急反应1小时到位。设立指挥管理室,负责接收、办理、提起督办和事项委托、事项请求等500余件,推进了执行管理的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设立指挥调度室,负责单兵、车载远程指挥通讯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现场指挥等。目前全市法院共配备单兵58个、指挥用车20辆、其他执法用车58辆、执法记录仪154台,确保远程指挥通畅、执行现场和执行案件全程留痕;设立指挥信息室,负责案件流程节点管理系统的监管等工作,已督促录入强制执行措施1.3万余项,为事中监管、过程监管、多层监管提供坚实保障。
(三)组建执行团队,提高执行质效。中院执行实施部门按照司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率先在全市实行团队化执行模式。成立了4个执行实施团队,团队内部将成员分为“财产查控组”(负责办理执行实施类案件的财产查控和其他前期事务以及简案的结案)、“财产处置组”(负责办理财产处置事务直至财产处置完毕后的结案)。同时,对执行标的相同、被执行人相同或申请执行人为其他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的案件,集中到同一团队办理,减少了类案的重复劳动,节约了执行资源。通过近一年的团队执行,实施案件的办理基本实现了集约执行、繁简分流、类案集中,案件执结率较去年同期提高了18个百分点。目前,全市已组建执行团队63个,有力提高了执行效率。
(四)实施网络拍卖,规范拍卖程序。制定全市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网拍和相关辅助工作做出了具体、细致规定。消除了现场拍卖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的空间。市法院在全省率先设立网络拍卖合议庭,负责中院的网络司法拍卖和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规范“网拍”程序,取得“双百”成绩,即应拍标的物,进入网拍率、“网拍”法院覆盖率,均达到了100%。已有511件标的物进行了网络拍卖,成交金额近3.7亿元,实现了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得到了省法院的充分肯定。
(五)狠抓信访评查,力促作风转变。搞好涉执信访案件评查是促进执行工作规范化的重要措施,是解决执行难的重要途径。一是坚持案件评查制度化,把市以上涉执信访案件逐案建立台账,纳入日常管理,制定《案件评查细则》,明确评查重点,限期整改。2017年共计评查案件177件,对有问题的33件逐案点评,点对点通报,限期整改;二是实行研判追责常态化,对评查案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对不按时纠正或慢纠正问题的承办人进行追责。一年来,召开追责会议6次,研判案件15起,对3人进行了约谈训诫;三是建立被评人员(被评案件)档案化,重点管理,定期培训和抽查所办案件,共建立被评人员档案32宗,举办培训2次,有力地规范了干警的执行行为,改善了干警的工作作风。
四、通过严格终本案件管理,确保终本质量和恢复畅通
为提高终本案件质量,出台了《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终本案件操作规程》,对通过穷尽执行措施却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方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对办案人员认为已穷尽执行措施,而当事人不同意终本的案件,实行合议审查制度;对合议达不到终本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的,实行退查和补充机制,确保终本案件全部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条件。目前,全市法院采取终本程序的案件有3012件,无信访、无举报、无异议。为使终本案件能够及时恢复,采取了终本前告知当事人,可随时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也可以动用社会力量悬赏执行,同时指挥中心每半年进行一次全方位上线查询。只要发现财产,在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的情况下,三日内立案恢复执行。截至目前,中院执行指挥中心通过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发现有财产的终本案件1023件,督促相关法院及中院相关部门已全部恢复立案,确保了有财产案件的及时恢复、及时执行。
五、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为富强邯郸、美丽邯郸建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一)积极开展“双违”整治攻坚行动。按照市委要求,为搞好双违攻坚行动,制定了《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积极服务保障“双违”整治行动的工作意见》,要求全市法院执行干警在双违整治行动中要敢于履职担当,要与当前法院开展的以打促执解决执行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结合,切实加大拆违力度,用足、用好执行措施。共依法参与和强制执行违法建筑900多处,腾地面积700多万平方米,工作中出动干警1250余人次、警车180余辆次,有力地推进了双违工作的开展,受到了市委好评。
(二)积极推进涉房地产疑难案件和遗留问题解决。工作中打促结合,促使一些企业积极求变、断臂求生,使5家房地产企业接受兼并或破产重整,消化案件110件,标的金额20多亿元。同时按照市委安排,和相关部门对不执行法院判决和遗留问题较多的20家房地产企业进行约谈训诫。通过约谈训诫,仍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5家房地产企业,依法对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予以了司法拘留。通过训诫和拘留,促使40余案件基本履行完毕,标的额近5000余万元,人民群众反映良好。
(三)认真开展涉金融债权执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