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办发〔2016〕36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州市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各办委局、各直属机构: 《永州市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9日 第五条 积极拓展住房消费,补贴农民进城购房。通过财政补贴方式,对农民进城购买首套商品房由房产所在县区政府补贴200-300元/㎡、改善性住房补贴100-200元/㎡;对中心城区棚户区或城中村改造农民接受货币化安置并购买商品房的,给予农民进城购房同等补贴; (2)购房补贴:购买首套商品房补贴300元/㎡,购买改善性住房补贴200元/㎡,从2016年6月7日开始执行。 2. 补贴对象:在中心城区购买合法商品房(经审定并公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农民工或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的集体土地上接受货币化安置的合法房屋征收户,且及时到地税局办理契税缴纳、房产交易所办理购房网签预告登记或备案手续。补贴对象的资格认定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组织零陵区、冷水滩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市财政局、市房产局等相关部门认定。 零陵区按现有财政体制参照以上程序补贴到购房户。 作为一个百姓,我想问上面这些政策是不是一句空话?
零陵区正在积极研究农村户口买房补贴具体措施。
零陵区房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