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锦州石化分公司资源替代转型升级——3+3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硫磺成型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sh-wz-gkzb2019-016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锦州石化分公司资源替代转型升级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的3+3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硫磺成型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设备用途:将高温液体硫磺冷却并成型为颗粒,达到后续全自动称重包装要求。
2.2 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25000kg/h硫磺产品包装前产品造粒成型设备 2台套(硫磺产品包装前硫磺造粒成型及除尘等相关配套整套设备。)
2.3 采购设备的技术规格:详见《硫磺成型机询购技术文件0248-pe-01-rq03》。
质量要求:符合《硫磺成型机询购技术文件0248-pe-01-rq03》。转筒式硫磺造粒成型机,成型颗粒必须满足成型球星φ2-8mm,60000吨/年,确保单机连续平稳运行6年以上。
2.4 交货地点:锦州石化公司物资仓储库(具体交货地点以需方通知为准)。
2.5 交 货 期:2019年12月30日前到货(具体交货时间以需方通知为准)。
2.6 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卖方提供全额发票付合同价款60%;安装使用合格后付合同价款30%;质量保证金10%。
2.7 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含税含运杂费) 。
2.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售后服务2小时内响应最迟48小时内服务人员到现场。
2.9 最高投标限价: 1000 万元人民币。
2.10其他说明
2.10.1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2天内到锦州石化公司机动处签具体技术协议,技术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同等有效。
2.10.2违约责任
2.10.2.1如因卖方原因造成迟延交货,每迟延交货1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 的违约金。
2.10.2.2产品质量出现瑕疵但不需要修复就可以使用的,扣合同总价款5%;需要现场修复后才能使用的,扣合同总价款10%;需要返厂修复的,扣合同总价款2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设备必须是在国内制造并销售的产品。
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3.1 投标人须是具有招标设备销售资格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招标设备相应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
3.3.2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gb/t19001-2000(或 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健康安全职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hse/ohs 认证、iso18000或 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3.3.3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4年 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国内硫磺方面同类型硫磺装置,年产3万吨/年规模以上的造粒机成型10家以上生产业绩,并且至少有5套已经投入平稳运行叁年以上。提供有效的签订合同原件,提供有效的投入运行验收报告。
3.3.4投标人信誉要求: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石油列入禁止交易对象;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3月29日至 2019 年4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确认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收取投标保证金 200000 元人民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4月24日14时00分。
5.2 投标文件要求送达。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陆工 电话:137 1799 9428
邮箱:cgztb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