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戚在醉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160毫克,有牌有证)与一无证无牌的轻便摩托车发生刮擦,事故当晚现场无路灯,事故发生地段无监控,目前我亲戚仍未恢复意识,无证驾驶一方无受伤。
现在我想咨询:
1.在双方都有违反交通管理规定的情况下,认定一方付全部责任是否合理?由于事故路段无监控,无法还原现场,事故原因也仅仅是交警的推测,交警这样认定是否合理?
2.由于我亲戚一直未苏醒,交警未对我亲戚做个笔录,在这种情况下出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合理?
3.因为事故责任认定书上写着若不服决定的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部门提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若他日我亲戚苏醒是否还能申请复议?
4.烦请您详细回答,有文件的引用文件依据,谢谢。
请提问人将对该事故的成因、责任有疑问之处形成书面的复核申请,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三个工作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复核申请书一份,2、当事人身份证明一份,3、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当事人昏迷的请提供医院诊断书一份,由其直系亲属代为提出申请。
2015-11-04 10: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