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是太原外国语凤凰双语学校高三学生,因为明年(2018年)准备参加美术专业的艺考,所以在校外学习美术专业和文化课,高三全年都不在凤凰上课(已经在学校办理全年请假手续),但是学校依旧收取一万元学费(高二的时候就收取了高三学费),名曰“学籍管理费”,请问这个收费合理吗?孩子高三这一年不占用凤凰学校任何资源,亦不麻烦任何老师,不知学校依旧收取1万元学费有何道理?作为普通老百姓,1万元不是个小数目,在校外上课已经交了5、6万,估计还不够,整个下来得交到10万左右,真是承担不起啊!我们找过学校,校领导明确表示不能退费,恳请领导能不能协调学校给我们退一部分学费以减轻家庭经济压力,谢谢!
热心网友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太原市社会事业发展的关心。现就您提问题答复如下:
由于普通高中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学生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后,需要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及其他应缴纳的费用。普通高中学校在校学生,可以正常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直至完成普通高中学业,也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中断接受普通高中教育办理退学手续。但学生在普通高中学校在校期间,均需根据有关规定按时缴纳学费。
在此,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心太原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对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太原市教育局 2017-09-29 18:5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