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府办(2016)1号”文件:《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残疾人医疗保障及康复救助方案(试行)的通知》中的珠海市残疾人医疗保障及康复救助实施方案的有关条款,珠籍0-6岁自闭症儿童在定点康复训练机构进行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年每人补贴24000元,每半年结算。作为自闭症儿童家长和康复训练机构都已按规定进行了申请,但由于斗门区残联工作的拖延和失误(斗门残联的工作人员说他们赵姓的领导迟迟不签名,市残联说斗门区上报的补助资金市区承担的比例不对),2016年上半年的补助还未发放,而下半年的申请还没签名批准;而香洲区上半年的补助已早早发放,下半年的申请已走完程序。作为自闭症儿童的家长,面对高额学费,急需补助来减轻经济压力,另外又担心2016年将近由于斗门残联工作的延误导致补助被取消。请相关领导解决我们的问题。
答复如下:
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残疾人医疗保障及康复救助方案(试行)的通知》 珠府办[2016]1号文件,投诉人郑建章儿子郑乐祺符合文件中0-6周岁珠海市户籍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补贴申请条件。我会已予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资料进行审批,但由于在同一批次申请的残疾人中,有个别的残疾人资料出现重复现象,还需我会康复股进行重新核实和甄别,因此对此项补贴发放时间延迟。我会已对资料重新审核正确后并已将区级补贴资金划拨到相应康复机构,请残疾人家属及康复机构查收。同时,此项补贴为市区各支付50%比例,市级补贴资金待市残联下拨到我会后,我会马上划拨发放。
另外由于个别工作人员解释工作不到位,对残疾人及家属造成不便感到抱歉!
斗门区残疾人联合会
斗门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6-12-30 09: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