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广纳镇政府“征收土地不按国家规定付款”民众拉横幅维权


四川省通江县广纳镇,龙头山村一社。因地方政府为建设集体中心村,不按照国家和中央的文件及政策,强行和欺骗的手段,以二万元为一亩,就买断及占用了农民的生存红线土地。使当地失地村民造成了及大的生活困难,和损失,经几次全失地村民,找有关地方政府,得不到政府的解决和答复,这样的民生工程,希望国家国务院到实地了解一下,当地农民,救农民的水火之中,立查办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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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阳的圆窝村还不如你们

也是要集中安置i,土地还没给老百姓一个说法,就想修房孑,拆迁土墙最多150,砖墙300.然后买修的房子要一千左右,你说这是什么政策?

广纳镇龙头山中心村真正符合新农村建设,不怀好意的人乱说

当官的圈钱,搞政绩。

   广纳镇人民政府
关于通江县广纳镇“征收土地不按国家规定付款”的回复
通江二郎网友:
5月14日,您发贴称:通江县广纳镇龙头山村一社因地方政府为建设集体中心村,不按照国家和中央的文件及政策,强行和欺骗的手段,以二万元为一亩,就买断及占用了农民的生存红线土地。使当地失地村民造成了及大的生活困难,和损失,经几次全失地村民,找有关地方政府,得不到政府的解决和答复。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龙头山村一社占用土地的基本情况
2015年8月,通江县委、县政府决定实施”三溪——春在”扶贫连片开发。广纳镇党委、政府充分考虑原撤并乡梓潼人口聚居、产业规模大等优势,多次征求区域内群众意见,愿意集中在梓潼居住。为了让群众住上好房子,决定在梓潼街道所在地龙头山村一社刘家坝地块按照“巴山新居+特色产业+乡村旅游的目标建设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幸福美丽新村(中心村)。2015年9月,党委政府成立龙头山村中心村建设领导小组,抽派专人负责协助龙头山中心村建设所需用的土地。通过国土部门实地核实,龙头山村一社刘家坝地块不属于基本农田。镇人民政府安排龙头山村委会对所占用的土地自行调整,政府给予补偿。2015年9月下旬,村委会干部先后多次与被占地农户进行座谈召开专题会,将土地补偿标准(2015年—2028年的13年承包期,按当地每亩土地的平均产值1000元计算,13年每亩土地应补偿1。3万元,村委会参照周边乡镇的标准,按每亩2万元的标准补偿,承包到期后按当时的政策办理,可以继续流转,也可以社单位进行调整土地)等明确告知了被占地农户,均表示无异议。这种方式属于流转占用群众集体土地,因此,根本不存在征收的问题。
在被占地农户没有任何意见的情况下,村委会干部会同工作组人员对需要用于建设巴山新居、广场、安置还房、道路、1+6公共服务中心、廉租房、敬老院建设的土地进行丈量,需占用土地63亩,涉及农户16户。
二、土地占用补偿合同签订及补偿兑现情况
2015年10月上旬,龙头山村民委员会陆续与被占地农户签订了龙头山中心村建设占地补偿协议。每份协议均由被占地农户的户主签字同意。在补偿资金未完全到位情况下,村委会的干部给农户做工作先开工后兑现补偿资金。2015年11月3日中心村开工建设,没有任何群众阻挠施工。2016年1月,镇财政所根据村委会上报的农户签字的土地补偿花名册,将补偿资金划拨到占地农户的个人账户上。因此,根本没有采取强行和欺骗的手段占用群众土地。
三、对部分群众诉求的处理情况
2016年4月26日,龙头山村一社被占用土地的极个别群众以要求政府提高土地占用补偿费、购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为由到广纳镇人民政府上访,扬言对中心村停电停工,并要在网络上炒作。5月6日,镇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对此信访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安排分管领导组织龙头村委会干部、镇级有关单位负责人与群众对话。5月9日,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与村委会、信访办、社保办负责人同上访群众对话。他们要求必须答复购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如不能购买则按将补偿标准提高2倍的标准用现金兑现。对话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不能违背政策满足上访访求,致使坐谈协调失败。5月13日,部分群众再次到政府上访,没达到目的,便采取停电的方式阻挠中心村施工,广纳派出所民警对其批评教育。
政府将矢志不渝的维护和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但对极少部分采取非法手段、以上访要挟政府谋取不合法利益的,政府将依法处理。对话解决的渠道始终是畅通的。镇人民政府将本着人民利益为重,按照政策妥善解决诉求。谢谢你对镇人民政府工作的监督。
广纳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4日

广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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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二郎网友:
5月14日,您发贴称:通江县广纳镇龙头山村一社因地方政府为建设集体中心村,不按照国家和中央的文件及政策,强行和欺骗的手段,以二万元为一亩,就买断及占用了农民的生存红线土地。使当地失地村民造成了及大的生活困难和损失,经几次全失地村民,找有关地方政府,得不到政府的解决和答复。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龙头山村一社占用土地的基本情况
2015年8月,通江县委、县政府决定实施”三溪——春在”扶贫连片开发。广纳镇党委、政府充分考虑原撤并乡梓潼人口聚居、产业规模大等优势,多次征求区域内群众意见,愿意集中在梓潼居住。为了让群众住上好房子,决定在梓潼街道所在地龙头山村一社刘家坝地块按照“巴山新居+特色产业+乡村旅游的目标建设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幸福美丽新村(中心村)。2015年9月,党委政府成立龙头山村中心村建设领导小组,抽派专人负责协助龙头山中心村建设所需用的土地。通过国土部门实地核实,龙头山村一社刘家坝地块不属于基本农田。镇人民政府安排龙头山村委会对所占用的土地自行调整,政府给予补偿。2015年9月下旬,村委会干部先后多次与被占地农户进行座谈召开专题会,将土地补偿标准(2015年—2028年的13年承包期,按当地每亩土地的平均产值1000元计算,13年每亩土地应补偿1.3万元,村委会参照周边乡镇的标准,按每亩2万元的标准补偿,承包到期后按当时的政策办理,可以继续流转,也可以社单位进行调整土地)等明确告知了被占地农户,均表示无异议。这种方式属于流转占用群众集体土地,因此,根本不存在征收的问题。
在被占地农户没有任何意见的情况下,村委会干部会同工作组人员对需要用于建设巴山新居、广场、安置还房、道路、1+6公共服务中心、廉租房、敬老院建设的土地进行丈量,需占用土地63亩,涉及农户16户。
二、土地占用补偿合同签订及补偿兑现情况
2015年10月上旬,龙头山村民委员会陆续与被占地农户签订了龙头山中心村建设占地补偿协议。每份协议均由被占地农户的户主签字同意。在补偿资金未完全到位情况下,村委会的干部给农户做工作先开工后兑现补偿资金。2015年11月3日中心村开工建设,没有任何群众阻挠施工。2016年1月,镇财政所根据村委会上报的农户签字的土地补偿花名册,将补偿资金划拨到占地农户的个人账户上。因此,根本没有采取强行和欺骗的手段占用群众土地。
三、对部分群众诉求的处理情况
2016年4月26日,龙头山村一社被占用土地的极个别群众以要求政府提高土地占用补偿费、购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为由到广纳镇人民政府上访,扬言对中心村停电停工,并要在网络上炒作。5月6日,镇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对此信访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安排分管领导组织龙头村委会干部、镇级有关单位负责人与群众对话。5月9日,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与村委会、信访办、社保办负责人同上访群众对话。他们要求必须答复购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如不能购买则按将补偿标准提高2倍的标准用现金兑现。对话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不能违背政策满足上访诉求,致使坐谈协调失败。5月13日,部分群众再次到政府上访,没达到目的,便采取停电的方式阻挠中心村施工,广纳派出所民警对其批评教育。
政府将矢志不渝的维护和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但对极少部分采取非法手段、以上访要挟政府谋取不合法利益的,政府将依法处理。对话解决的渠道始终是畅通的。镇人民政府将本着人民利益为重,按照政策妥善解决诉求。谢谢你对镇人民政府工作的监督。
广纳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4日

这是属于扶贫攻坚新农村建设正常的土地流转,不属于商业开发建设用地。政府已经就土地承包费进行了合理合规合情的补偿,而且流转的土地可以通过村委会调剂,明眼人一眼就明白这是极少数人为了满足个人私欲故意隐瞒事实要挟政府。大家千万听他乱说,被他当枪使,阻碍脱贫致富和新农村建设!不要

自己不想耕种土地,给你调剂你又不要,打着维权的幌子,要挟政府高价补偿,阻碍脱贫大业,大家一定要看清此人的险恶用心和丑恶嘴脸,你阻碍了我们村的发展政府不会答应,我们老百姓更会把你打入十八层地狱。支持政府,支持刘书记,支持党的扶贫大会政策!

在巴中做事还是难啊

领导创政绩的恶果。

部份人想绑架政府,公安应依法严肃处理,杜绝类似事情发生

上面政策很好很好,就广纳镇刘国锋等乌合之众,不顾老百姓死活,不光在梓潼,全广纳对他等不满的很多

广纳镇太不对了,怎么这样对待弱势群体

这是刘国锋干的好事,大家看看,祸国殃民。

大家可以看下他们说亩年产值才1000,当农民的那个不知道,亩年产值大春一季稻谷亩产1300多1,2元一斤等于1560元加小春种一季油菜亩产400斤乘3,3元等于1320元,差不多两季共3000元。是害老百姓还是在为老百姓的。

请问政府,当初你们是不是给老百姓承诺的养老保险再给予补贴老百姓才同意的!还有流转土地是不允许搞永久的建筑物,你们还说是占用,请问你们准备占用好多年?老百姓天天抱着房子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