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您好:我是在绍兴工作的一名四川人,现在户籍已迁入绍兴市,在本市缴纳社保,并已买房。我的父母是四川农民,以后将来绍兴与我一同生活,想问一下他们能否在绍兴补交本地的养老保险或者医保,如果可以的话,应该如何操作,是否需要也将他们的户口迁入?谢谢,期待您的回复。
您好!因您母亲现已经年满50周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从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符合《社会保险法》中相关养老保险办理条件,为此,其母亲不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您父亲目前为53周岁,尚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已与您电话联系,您对本次回复表示满意。)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〇一七年八月三日
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