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2016年1月底在莲东安置小区A区4号楼圆通速递遭到同事殴打,致使本人额头显著位置缝了6针已破相,当时在南城派出所报案,已录取相关笔录,已录打人者笔录,已验伤,验伤报告已出,至今已4月21日,事情已经过去三个月,本人频繁去南城派出所已有三十至四十次左右,南城派出所依然没有给予打人者任何处罚,也没有给予本受害人任何 。
姚先生,你好,
你的来邮已悉知,现回复如下:
2016年04月23日,南城派出所民警在你的带领下,在陈某的工作单位现经工作将陈某强制传唤至南城派出所,经调解协商,你要求陈某赔偿医药费共计2000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案已经治安调解完毕。在此,感谢你的来帖反映,希望你能理解并继续支持我区公安工作。(新罗公安分局于 2016-4-26 10:5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