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原诉求编号ND14100700001再次诉求

陈先生对原诉求编号ND14100700001再次诉求,回复内容跟实际不符合,每天有两次的投放搅拌时间,一般早上7点到8点之间和中午12点至两点之间的时间段,所以相关人员去的时候无法知晓他们投放水泥的情况,请有关部门再次介入调查,协助处理。
我局执法人员于10月27日再次对该业主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宁区环限改字[2014]第95号),要求立即停止喷漆作业,若逾期未改正,我局将按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对于水泥搅拌存在的粉尘污染问题,要求其操作时防止粉尘弥漫污染周边环境,确保周边环境不受影响。(蕉城区环境保护局于 2014-10-29 10:48回复)